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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法治根基

庄澤林
2023年03月21日08:37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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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光明論壇】厚植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法治根基

今年全國兩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看望參加政協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以及出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全體會議時都強調了科技自立自強這一主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這為我們加快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實現創新發展良好開局注入了強大動力和信心,提供了重要指引和遵循。

科技興則民族興,科技強則國家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採取一系列戰略舉措,推動科技事業發生歷史性、整體性、格局性重大變化,我國科技實力正在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飛躍,成功進入創新國家行列。在這一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中,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堅持系統觀念,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科技立法工作步伐,持續提供賦能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科技法律制度供給,不斷增強科技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以高質量立法保障科技強國建設,成為新時代科技創新法律制度的鮮明特征。

近年來,國家出台多部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第一生產力、人才第一資源、創新第一動力的作用,為以科技創新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基礎性、專門性法律支撐。與此同時,近年來制定的民法典、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與科技發展密切關聯的法律制度,推動科技立法調整范圍遠遠超出科學技術本身,全面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和國家安全等各領域各方面,日益成為助力經濟社會變革發展的關鍵因素。科技方面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積極發揮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的立法功能,也成為科技創新法律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科學技術具有“雙刃劍”特性,總會帶來機遇和挑戰,推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變革。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由科技主導的變化幾乎滲透到現有國家治理、社會生活和法律秩序的方方面面。如何將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納入人類可控的發展軌道,引發世界各國的思考與探索。

隻有同步推進法律規范創新,充分發揮“確定性”的法治力量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科技創新,才能最大限度減少科技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挑戰。隻有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不因負面問題和可能風險而裹足不前,打好促進發展和監管規范都要硬的組合拳,才能更好地促進科技創新和進步。面對層出不窮的“黑科技”,亟須我們加強新興領域立法的前瞻性研究,在法治軌道上實現因勢利導。既要通過立法為新技術新業態健康發展提供法治支撐,又要深入研究促進與規制、安全與倫理、傳統與顛覆等前沿問題,統籌好科技創新和發展安全、科技成果形成和轉化及科學普及、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關系,以科技創新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讓科技更好滿足人民需求、增進人類福祉,成為順應科技革命潮流、壯大經濟發展新功能、塑造高質量發展新優勢的必然選擇。

科技自立自強沒有捷徑,唯有實干。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科技創新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關鍵變量與制勝法寶。我們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和科技創新法律制度規定,扭住原創能力不強、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緊迫問題,一以貫之加強基礎研究、原始創新,掌握源頭和底層的基礎理論,實現更多“從0到1”的原創科學發現和發明創造﹔一以貫之提升產業技術的融合發展能力,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驅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一以貫之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建立起讓科研人員潛心科研、專心創新的常態機制,營造勇於探索、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一以貫之抓好法律責任的落實,為我國科技發展自主性、安全性、可控性提供堅實基礎和法治保障。

(作者:庄澤林,系中國政法大學國家監察學博士生)

(責編:郝孟佳、孫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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