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網絡犯罪黑手伸向青少年
“網賺”機會?“網暴”訛財!
警惕網絡犯罪黑手伸向青少年
進一步提高治理網絡黑灰產的法治化水平刻不容緩,不僅要筑牢“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的思想意識底線,更要在網絡治理中能將每個人的網絡行為納入法律框架之內。
萬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隻因和同學發生誤會,一名13歲的初中女生被“網絡水軍”發文辱罵為“渣女”。這些不法分子還以“有償刪帖”為名對該女生進行敲詐勒索,致其身心受創。這不是電影《少年的你》中的情節,而是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一起網絡霸凌未成年人案件。
正值暑假,青少年群體在網絡上十分活躍。然而,其中一些人卻被所謂“網賺”機會吸引,誤入網絡犯罪陷阱。
現實版《少年的你》
13歲的佳佳(化名)是深圳市一名剛上初中的女學生。因和同學發生誤會,辱罵、污蔑佳佳“交往多名男友是‘渣女’”的內容突然出現在多個微信公眾號上,並在同學間迅速傳播,令佳佳痛苦不堪。
經警方調查,發布這些不實文章的微信公眾號與深圳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長沙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有關。這兩家公司均為湖南男子文某某開設。
據負責辦理該案的深圳市光明區檢察院檢察官張恆莉介紹,該團伙發布的文章內容多涉及校園矛盾、感情糾紛。這一團伙的不少非法收益來自“有償刪帖”。張恆莉說:“一些人看到自己的隱私和個人信息被泄露,找到客服想要刪帖,團伙成員便借機敲詐,按照閱讀量的30%至50%收取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的刪帖費。”
“這實際上是一種實施網絡霸凌、精神壓迫的新型軟暴力犯罪。”張恆莉說,網絡團伙利用網絡的隱秘性、犯罪成本的低廉性實施犯罪,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和名譽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
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底,文某某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另外兩名團伙成員也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張恆莉告訴記者,該案中不僅有不少未成年人受害者,文某某等3名被告人也均為“00后”,作案時剛剛成年。由於文化程度不高,社會閱歷較淺,法律意識淡薄,三人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水軍行為是犯罪。
記者調查發現,當前網絡違法犯罪團伙往往利用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人“貪小利”“見識淺”的特點,以“聊聊天發發帖”就能“輕鬆網賺”的謊言誘騙他們成為幫凶。
近期,廣州警方打掉了章某強惡意索賠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經查,犯罪嫌疑人章某強發展骨干成員30多名,並不斷招攬在校學生、社會閑散人員發展下線,組建網絡社團“大豬組”,以大量惡意評論、差評、灌水等手段要挾網店商家,索要“保護費”“賠償款”。
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重案大隊副大隊長鄺磊介紹:“該團伙利用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容易受利誘的特點,不斷灌輸不正當的牟利方法。”鄺磊說,“案發時正值疫情期間,青少年群體的網絡活躍度較高,不少人受到‘網賺’氛圍負面影響,想借機賺點零花錢。”
加大打擊網絡犯罪黑灰產業鏈
專家認為,此類案件暴露出網絡違法犯罪團伙向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人群體蔓延的趨勢,特別值得警惕。敲詐勒索、散布謠言等違法現象泛濫網絡,不但嚴重擾亂線上線下社會秩序,還將嚴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萬勇建議,進一步提高治理網絡黑灰產的法治化水平刻不容緩,不僅要筑牢“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的思想意識底線,更要在網絡治理中能將每個人的網絡行為納入法律框架之內。
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了解到,當前全國范圍正開展“秋風2021”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自媒體從事虛假新聞、擾亂網絡傳播秩序等活動,保持打擊“網絡水軍”“黑公關”的高壓態勢,清理關閉一批違法違規自媒體賬號是該行動重要內容。
張恆莉認為,相關互聯網內容平台要增強自我監管意識,將社會責任切實轉化為經營行動,比如,進一步完善投訴反饋渠道,遇有舉報信息應及時受理核實,涉嫌違法的要向有關部門及時報案。
“當前針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應當突出法律的保護功能。”廣州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鄭子殷說,“過往由於普法教育往往以預防違法犯罪為目的,採取的手段多以震懾為主,導致未成年人遇到侵害的時候不敢、不懂運用法律保護自己,選擇服軟、妥協、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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