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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安全從使用座椅做起

2019年09月16日08:1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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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傷害不是意外,而是一種可以預防的流行病傷害,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減少54%至70%的死亡率

● 目前仍有不少家長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使用安全座椅,例如安裝拆洗麻煩﹔孩子不願意使用﹔安全座椅的價格從百元到上千元,他們無力辨別和挑選

● 針對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情況,我國目前尚未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隻有少數地方性規定

在父母眼裡,安全是一條不可退讓的底線,尤其在出行過程中,交通安全最重要。

最近,有4年育兒經驗的北京媽媽廖凡再次陷入矛盾,帶著孩子乘車出行時究竟是否需要安全座椅保障安全。

貴而無用、華而不實,這是廖凡曾被灌輸的對安全座椅的定位。直到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件事情改變了她的看法。

這件事情發生在女兒6個月大的時候。那一次,廖凡開車,廖凡的母親抱著孩子坐在后排。出小區門時,車速以每小時5公裡的速度行駛。車剛出小區門,突然躥出一輛電動自行車,廖凡緊急剎車,雖然沒有撞上,但孩子的頭差點撞到了前排座椅上。“這麼慢的速度都會出現這種情況,更何況上路后不低於每小時40公裡的速度。”廖凡回憶說,這件事情發生后,家人都不再質疑安全座椅的作用了。

之后,廖凡給孩子買了安全座椅,無奈孩子用不慣,以致於一上車就哭鬧。盡管如此,每次開車出行,廖凡還是強行將孩子按在安全座椅上。“看過太多孩子被車甩出去的視頻,所以為了安全,無論女兒多抗拒,我都堅持讓她坐安全座椅。”廖凡說。

事實上,隨著政策法規等相關內容進一步規范,行業陸續出台了一些認証標准,公眾的出行安全意識不斷增強。但《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發現,實際情況仍然不容樂觀,“叫好不叫座”成為兒童安全座椅的新窘境。

安裝座椅至關重要

可以消除預見風險

像廖凡的女兒那樣有驚無險的畢竟是少數,還有不少父母在一瞬間便要承受孩子受傷的痛楚。

一位父親帶著不到3歲的孩子出去玩,為了方便照顧,他將孩子安置在副駕駛位。

聽到孩子說想喝水后,這位父親低頭去拿水。那一瞬間,汽車發生連環追尾。300公斤重的安全氣囊直接撞擊到孩子腦部。

“送來醫院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孩子長什麼樣子。”近日,北京兒童醫院急診科主任王荃在兒童安全座椅媒體培訓會上回憶道。

據王荃介紹,她曾收治過一名1歲多的患兒,母親開車出行發生追尾,奶奶抱著孩子坐在副駕駛,奶奶當場死亡,孩子的頭撞在擋風玻璃上,腦子裡全是血,“雖然孩子最后活下來了,但可以想象今后的生活質量是什麼樣的”。

北京兒童醫院曾對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接受的126例因創傷性顱腦損傷需急診或住院患兒統計發現,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有54例,其中機動車內乘客佔到54%。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帶或頭盔等安全措施,12歲以下兒童坐副駕駛為交通傷害主要問題。

在北京兒童醫院急診科調研的道路交通傷害導致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中,54%是機動車內乘客,37%是行人,9%是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乘客。值得注意的是,1歲以下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全部是機動車內的乘客。包括這些1歲以內的乘客,所有車內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無一例安裝兒童安全座椅。

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也顯示,全球道路交通每年死亡135萬人,是5歲至14歲兒童的第一大殺手。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此前發布的資料,我國每年有超過1.85萬名兒童死於交通事故。

家長安全意識薄弱

兒童座椅使用率低

在兒童安全座椅媒體培訓會上,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疾病控制協調員施南說,道路交通傷害不是意外,而是一種可以預防的流行病傷害,通過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減少54%至70%的死亡率。

“1歲以下的兒童座椅使用率是最低的,而恰恰是這群人最需要使用。”中國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副研究員耳玉亮說,超過40%的家長不使用安全座椅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不想坐,約三分之一的家長不購買安全座椅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乘車機會少。

廖凡說,她所在的媽媽微信群中,常常會就兒童安全座椅的選擇進行討論,“大家經常吐槽安裝、拆洗麻煩。還有的因孩子不喜歡、哭鬧而放棄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即便被買回了家,也未發揮作用”。她觀察到,很多家長都屬於猶豫派和觀望派。在他們眼中,兒童安全座椅並非必需品,在保障交通安全方面最多是錦上添花。

已經有兩個孩子的北京律師梁樂則認為,不用總去分析別人為什麼不這樣做,更應該關注我為什麼這樣做。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作用、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對兒童在車禍中的傷害等知識,在網上一查就可獲知。

正因如此,梁樂和家人一致選擇從孩子出生就使用嬰兒安全提籃。“不過,我們最初也沒有做到。孩子出生后,網購的嬰兒安全提籃還在路上。所以,在出院那天,我們同大多數有車一族一樣,由家長緊緊抱著孩子。最后平安到家,但我知道這是僥幸。”

出院兩個月后,安全提籃到了。這兩個月時間裡,梁樂有幾次帶孩子乘坐汽車的經歷。回憶起那些經歷,梁樂再次用到了“僥幸”這個詞。她說:“這是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是在賭博。”

梁樂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身邊發生過不少慘痛的教訓。“我的一個朋友在4年前發生一起輕微車禍,同車的大人都沒事,隻有抱在手裡的孩子出大事了。孩子現在是高位截癱,除了毀掉這個孩子健康的身體,還把這個家庭給毀了。”梁樂說,“身邊的案例足以說明,孩子乘車時不使用安全座椅,就會把孩子置於‘可預見的風險’之中。這個可預見的風險,隻需要花800多元買一個嬰兒安全提籃,正確安裝,每次帶孩子出門時都使用,就可以消除。”

不過,梁樂同時注意到,除了家長的安全意識以外,兒童安全座椅產品市場不規范也是安全座椅使用不普遍的原因。

“兒童安全座椅的價格從百元到上千元,這也讓無力辨別、挑選的家長畏懼和犯難。”梁樂說,“早在2015年就有規定,未獲認証的兒童安全座椅產品不得出廠、銷售、使用。但實際上,不合規甚至有嚴重安全隱患的產品仍然存在。”

此外,對於兒童安全座椅適用於多大年齡段的兒童,多久要更換,出租車、網約車等營運車輛配備兒童安全座椅等問題,目前也沒有一個權威的標准和說法。

推動全國統一立法

強化教育嚴格執法

對於目前仍有不少家長漠視使用安全座椅,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使用安全座椅的情況,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認為,在我國,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全民意識比較薄弱,社會也缺乏教育。家長對於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危害並不了解,也不了解碰撞之后對兒童的傷害,他們認為自己抱著會更安全,這其實是一個錯誤的認識。此外,在兒童安全座椅方面的立法和執法還比較弱。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則認為,我國汽車工業起步較晚,私家車普及較晚,法律強制性規定欠缺,家長對兒童坐車應當使用安全座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才是很多家長未習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原因,並非教育問題。“我國法律針對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的立法是欠缺的,目前還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隻有少數地方性規定。”

《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建議,兒童安全座椅使用應當存在於國家法律,規定10歲及以下或身高不足1.35米的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並禁止兒童坐在副駕駛位,但全球僅有33個國家符合。

在我國,2007年以來,盡管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陸續通過修訂地方法規實現兒童交通安全立法,但目前僅有上海、深圳兩地會對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車輛駕駛人有懲罰性措施。如深圳於2015年1月提出,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准的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300元罰款。

關於兒童安全座椅全國立法難以推進的原因,有業內人士認為,主要是家長不認可、不了解。一項針對上海、深圳兩地的研究發現,約四分之三的家長支持兒童安全座椅國家立法,但僅有40%左右的家長知曉當地兒童安全座椅相關法律。

“目前全國性立法缺失與汽車工業發展較晚,與私家車普及落后有一定關系。隨著私家車大量涌入百姓家,百姓的生活質量提高后,相信應該很快可以推進全國性立法。”黃海波說。

然而,我國國情的復雜性也不容忽視。據王荃介紹,根據全國各省(區、市)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分布圖,相對發達的東部地區道路交通傷害死亡率最低,西部欠發達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傷害的死亡率最高。

執法難題同樣不容忽視。據耳玉亮介紹,通過對上海和深圳兩地兒童安全座椅地方條例出台前后的情況進行研究發現,兒童安全座椅的擁有率、使用率均有明顯提升。2018年,在上海和深圳有私家車且有0歲至6歲兒童的家庭中,兒童安全座椅擁有率分別為80%和64%,但使用情況卻下降至62%和48%。

不少受訪的家長對《法制日報》記者說,現實中,多數城市還只是偏軟性的倡議執行模式,交管部門沒有將不配備兒童安全座椅與處罰挂鉤。隻倡議不處罰的管理雖然人性化,但也因為震懾力不夠,給了家長們一個不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理由。

“兒童安全座椅安裝難以使用電子警察執法,通常都是靠警力查處。很多地方存在警力不足,落實確實存在困難。”陳艷艷說。

正因如此,有業內專家稱,目前檢查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主要通過攔截,但執法率肯定不及使用電子眼檢測超速,擴大使用主要依賴家長提升意識。

“其實和查酒駕一樣,酒駕也是由交警來查處。兒童安全座椅檢查可以像查酒駕這樣,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查處。一般很難做到路路必查,所以我認為,可以提高違法成本,起到震懾作用。”陳艷艷說,“不使用安全座椅不至於到酒駕量刑的地步,可能是罰款。但我們能通過一些社會群體意識來抵制這種行為,比如信用制度、電子屏顯示違規者等方式。”

關於執法有效性問題,黃海波認為處罰不是目的,“就目前情況而言,盡快立法應該是解決兒童安全座椅使用不足最有效的手段,立法后加強執法及安全教育。目前不應過於糾結如何查處的問題,相信一旦立法后,執法部門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手段進行查處。隨著科技發展,相應的執法手段也會不斷完善”。

□ 本報記者 趙 麗

□ 本報實習生 周若虹

(責編:何淼、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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