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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中發掘兒童參與的巨大價值

2019年09月05日09:37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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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參與,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基本權利之一。從教育視角看,是指兒童要有機會了解更廣大的社會生活事實、獲得豐富的閱歷﹔要有機會獲得多元和均衡的生活經歷﹔要有機會接觸真實的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也就是說,關注的是兒童是否有機會、以怎樣的程度和寬度、以何種方式去接觸和經歷周遭的生活。

今天兒童的生活內容幾乎完全以學校與學業為主題,娛樂、交往、社會實踐較少,與“能力”“視野”“素養”等發展目標不相適應。而家長對子女教育越是焦慮,兒童生活中由成人主導的結構性活動就越多﹔家長的社會安全感越低,兒童的生活環境就越小﹔家長購買的教育服務越多,兒童的參與狀況就越不理想。試問,在很大程度上被剝奪了參與機會的童年,從小缺乏參與的一代人,在未來的全球競爭中能否取勝?

學習是兒童生活的主要內容,學習之外的參與很不充分。據中國兒童中心的調查顯示,兒童校內外生活的主要內容皆被學習佔據,現狀令人擔憂。從親子溝通的內容來看,中小學生中48.4%每天都會跟父母談論學習,34.5%每天都由父母輔導學習﹔從校外活動參與的內容來看,48.9%的中小學生都參加了和學校考試內容密切相關的補習班,小學生參加補習班的比例為49.2%,初中生為51.7%,高中生為45.9%。可見,學習已經成為中小學生全部生活的主要內容,許多兒童是在孤獨而忙碌的學習中度過自己的童年。

兒童參與受時間、空間等條件的限制。調查結果表明,超過一半的中小學生放學后幾乎沒有和朋友玩耍的時間,即使有機會和朋友玩耍,每次玩耍的時間都在1小時以內。另外,中小學生花費大量時間處理家庭作業,近30%的小學生要花2個小時以上,15.7%的初中生要花3小時及以上,高達41.2%的高中生要花3小時以上。

除時間之外,兒童參與的空間也受到諸多限制。以社區參與為例,目前中國社區還缺乏專門針對兒童的機制和平台,多數兒童不知道有居委會這個組織,更不了解居委會的具體職能。在社區中,兒童並未被作為一個有獨特需求和眼光的行動主體來看待。兒童雖然生活在社區中,實際上卻是被社區邊緣化的群體。

兒童參與的一些重要議題被忽略。在家庭參與方面,親子溝通話題單一。90%以上的父母會和兒童談論學習問題,但31.5%的父母從來不和孩子談論如何交友,33.6%的父母從來不和孩子談論自己的工作,26.3%的父母從來不和孩子談論如何用錢,38.6%的父母從來不和孩子談論什麼是愛,47.8%的父母從來不和孩子談論生命和死亡。這些缺失的話題,恰恰對兒童的長遠發展、自我保護和生命教育具有重要價值。

兒童的校外參與很不充分。就人際交往而言,14.5%的中小學生從來沒有和鄰居說過話﹔就校外活動而言,68.3%的中小學生沒有參加過校外主題活動,65.8%沒有參加過國內營地活動,87.2%沒有參加過國外營地活動。

兒童的公共參與渠道受局限。雖然兒童在公共參與方面表現出興趣和信心,但是仍有26.7%的學生從來不看電視新聞,43.2%的學生從來不看報紙新聞,28.8%的學生從來不看網絡新聞。

那麼,如何在家庭中發掘兒童參與的巨大價值,在日常生活中實現兒童參與?

從思想觀念上,認識和尊重兒童的參與權利。家長要不斷更新和構建科學的、具有時代特點的兒童觀,要認識到兒童是一個有獨立人格、有主動發展能力、有優先發展權益的人。兒童的健康和全面發展,不僅需要成人世界的保護和促進,同樣需要兒童自己的貢獻即兒童參與。無論是表達意見的兒童參與,還是體驗生活的兒童參與,都是新時代家長應該具備的認識與思想。

從知識認知上,了解不同年齡段、不同個體兒童發展的特點,遵循規律。兒童參與的落地與實踐,要以兒童發展的規律為依托,超出或不及兒童能力的參與,對兒童都會是一種傷害。特別對於幼小兒童而言,“兒童的表達”是隱性而多樣的,需要家長讀懂兒童的需求,創造對兒童友好、開放的家庭及周圍環境,使環境與兒童發展產生積極良好的連接和互動,為兒童提供生活與經驗的更多機會、更大空間。

從方法和手段上,提供兒童可以充分參與的機會。家庭無處不課堂,要避免把家庭做為學校教育、學科學習的延伸課堂,實現家庭作為生活教育天然場所應有的價值,實施禮儀、德育、勞動教育、美育、食育、社會教育等重要內容。同時,家長要在生活中真正尊重兒童的主體性、信任並培養兒童參與的能力,家庭事務中不要忘記征求孩子的意見,聽取孩子的想法﹔凡孩子力所能及的事,特別是自己的事讓他自己做﹔同時,還要指導和示范給孩子如何幫助他人、關心集體、關心國家。

(作者霍雨佳,系中國兒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長、研究員)

(責編:實習生(樊潔瑜)、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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