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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學前教育法要重點解決哪些問題

熊丙奇
2019年08月26日08:19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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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制訂學前教育法要重點解決哪些問題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4日分組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報告。與會人員認為,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規模快速擴大,普及水平穩步提升,但“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仍然是當前社會高度關注的民生問題,應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且有質量地發展。(相關報道見A3版)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日前透露,教育部已成立學前教育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開展學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開專題立法座談會,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和專題研究,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草案文本。

制訂學前教育法,實現學前教育的普惠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需要著重解決以下問題。

首先是學前教育的定位。我國已經明確將學前教育定位為普惠性教育,2018年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也已經確定普惠目標,2020年實現學前教育毛入園率85%,其中普惠園率80%,公辦園比例不低於50%。2010年,我國學前教育經費佔教育經費的比例隻有1.3%,經過兩個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6年學前教育的經費投入佔總經費的比重約為7.21%,但要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率和質量,必須進一步加大投入,要求學前教育經費不得低於教育經費的9%,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不得低於財政性教育經費的5%。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數據,2018年我國有56%的幼兒在民辦園。因此,發展普惠學前教育就有兩個現實選擇,一是加強公辦園建設﹔二是扶持民辦園,建普惠幼兒園。前述《意見》要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這是提高學前教育普惠率的重要舉措,但是,如果不加大投入,民辦園辦成普惠園后,必然會影響普惠園質量。

其次是明確學前教育教師的待遇和地位。教育部部長在去年全國兩會人大記者會上說,“目前我們有4600萬在園幼兒,缺教師71萬,缺保育員是76萬。衛計委預測2020年有431萬幼兒到達入園年齡,我們就缺29萬老師,缺14萬保育員。兩部分加起來,我們缺100萬教師,缺90萬保育員,一共190萬。”

解決這一問題,加強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提高學前教育教師的待遇和地位。我國公辦幼兒園教師的待遇,是低於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就是北京、上海、廣州等地,民辦幼兒園教師每月也就3000多元。這樣的待遇是難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學前教育領域的。所以,學前教育立法應該明確學前教育教師享有和義務教育教師一樣的待遇和地位。

再次是對0歲至3歲幼托教育明確政府部門的托底責任。目前,我國定義的學前教育,是指3歲至6歲的幼兒園教育,對於0歲至3歲的幼托教育,主要由市場供給。由於沒有政府投入或投入很少,幼托市場是比較混亂的。普遍認為,隻有明確政府對0歲至3歲幼托教育的托底責任,同時開放市場增加供給,才能讓家長選擇安全、放心的幼托機構。

當然,學前教育立法,還要解決幼兒園的依法規范辦園與具體的內容問題,尤其是幼兒園去小學化,但這隻針對幼兒園是難以起到治理效果的,還需要制訂禁止超前教育法,把所有幼兒園、早教機構,以及中小學校、中小學校外學科培訓機構都納入統一治理。這樣,就形成完整、系統的教育法律體系,補上教育依法治理的漏洞。

(責編:何淼、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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