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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懲戒重在教育 體罰學生不應該

2019年07月09日16:32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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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9日電 (記者 郝孟佳)今天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就《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進行解讀。

在回答關於教師懲戒權的問題時,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這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按照我國《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教師承擔教書育人過程中,具有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現象的義務,也就是說,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

但是由於過去這些年一些程序性的規定不是很嚴密、不是很規范甚至缺失,也影響了教師正確地行使教育懲戒權,突出表現為,現在有的教師對學生不敢管、不願管,實際上這是對學生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另外還存在一些過度懲戒的行為,甚至體罰學生,這也是不合適、不應該的。

呂玉剛說,現在社會上也有一種現象,有的家長對教師批評教育孩子也不夠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從有利於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出發,幫助孩子從小扣好人生的第一顆扣子,我們有義務、有責任對教師懲戒權出台細則進行規范和明確。

呂玉剛介紹,下一步,按照《意見》提出的要求,著眼於教師教育懲戒權的問題,首先明確基本原則。教育懲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於對學生的關愛、保護,從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願望出發來實施教育懲戒。

第二,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的范圍、程度、形式,規范行使教育懲戒權,促進廣大教師既熱情關心學生,又嚴格管理要求學生,這樣才能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在這方面,我們特別希望社會各界、家長給予積極理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育人的氛圍,提高育人效果。

第三,抓緊修訂《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從法律規定上進一步明晰教師教育懲戒權的行使,保障教師有效地行使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師道尊嚴。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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