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

規范近視矯正機構 監管不能失明

王石川
2019年04月04日08:23 | 來源:光明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規范近視矯正機構,監管不能失明

  近期,有媒體記者在吉林、河南、安徽、四川等地調研發現,一些近視矯正治療機構大多有錢即可加盟,培訓幾天就能上崗,打著“治近視”的幌子,實則緊盯家長腰包。家長不僅花費了大量金錢,有的治療甚至還耽誤了預防時機,影響到孩子的眼睛健康,近視矯正市場秩序亟須規范。

  有個細節頗耐人尋味。一家近視矯正機構的工作人員介紹稱,“做好了,第一年就能實現純利潤100萬元,這屬於‘傻瓜式行業’,沒什麼門檻。”所謂的“傻瓜式行業”,耐人尋味,既說明一些不法商人把消費者當成了傻瓜,也說明這個行業處於野蠻生長狀態,缺乏制度規束。事實確是如此——這類機構大多有錢即可加盟,培訓就能上崗。比如,吉林長春一家加盟店,相關人員一共培訓7天就上崗了,不需要任何職業資質,隻需在工商局注冊登記。

  在簡政放權大力推進的當下,為開店降門檻、簡程序實屬正常,但這不等於放任不管。“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換言之,前置審批該取消的取消,但該進行的事中事后監管不能扔掉。規范近視矯正機構,監管不能短視,更不能失明。

  首先,不容虛假宣傳,不給忽悠者生存空間。據報道,一家視力矯正服務中心的廣告牌,寫著“每天10分鐘,10天輕鬆提升視力”“甩掉眼鏡”等字樣。這就屬於夸大其詞。如果說虛假宣傳觸犯廣告法等法規,那麼一旦出了問題就卷包跑路,已然涉嫌犯罪,更在打擊之列。

  其次,建章立制,建立行業標准。矯正近視該不該立標准?答案是肯定的。畢竟,孩子近視問題不是小事,而是關乎孩子健康成長的大事。設立標准並非刁難從業者,而是為該行業健康發展計,也是保護孩子健康成長的需要。

  當前,已有一些地方看到近視矯正市場的亂象,並意識到其危害,開始有針對性地治理。比如有的地方加強廣告監管,依法查處虛假違法近視防控產品廣告﹔將違法違規的驗光配鏡等相關行業企業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予以公示。更重要的是,研究建立與眼鏡相關的認証制度,嚴格眼視光產品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嚴格相關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治理近視矯正機構亂象,應先把規矩立起來、標准設起來。

  最后,防范“小眼鏡”高發,呵護孩子視力。當前,我國學生近視呈現高發、低齡化趨勢。一定程度上說,“小眼鏡”越來越多是近視矯正機構井噴的重要原因,而家長的焦慮和急於給孩子矯正近視的心理,也是一些機構漫天要價的底氣所在。

  “小眼鏡”增多,嚴重影響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必須高度重視,不能任其發展。事實上,去年8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國6歲兒童近視率控制在3%左右的目標。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也聚焦“小眼鏡”話題,提出不少有價值的建議,值得相關政府部門去研究落實。

  共同呵護孩子們“心靈的窗戶”,刻不容緩。有專家建議,應盡快填補目前近視矯正康復機構的監管盲區,加強市場准入和動態監管。保護未成年人的視力,不只是監管部門的事,但是面對近視矯正機構魚龍混雜的亂象,特別是監管領域存在盲區和不力等現象,監管部門是時候該行動起來了。

(責編:何淼、熊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