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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求職學生“羊毛” 培訓機構“付費內推”應管起來

2019年03月27日08:31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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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薅求職學生“羊毛” 培訓機構“付費內推”應管起來

  以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去誘導客戶,既損害了客戶利益,也損害了守法經營培訓機構的公平競爭權,更損害了被盜用名義企業的信譽。

  目前正值春季學期高校應屆畢業生求職的旺季,在考研中鎩羽而歸的畢業生也紛紛加入找工作的隊伍,人才供給出現一個小高峰。此外,一部分企業已經開始針對2020年畢業的學生展開實習生招募。據《新京報》報道顯示,隨著學生求職旺季的到來,一些“求職培訓”機構也活躍了起來。

  據報道,一些機構以“求職培訓”為名,號稱能向金融機構、知名國企或外企“推薦”甚至“內定”入職要約(offer)。當然,求職人要為此付出不菲的代價,有些“保offer”計劃要價高達數萬元。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找到一個理想工作”的挑戰性越來越大,處在求職焦慮狀態下的應屆畢業生們難免會對求職培訓機構承諾的“美景”充滿期待。然而,任何涉及“有償推薦”工作機會的中介機構都散發著不靠譜的氣息。對此,大學畢業生們要謹防被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應加大調查整頓力度。

  經過20多年市場經濟的洗禮,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知名的外資企業都已建立一套正規的招聘流程。對於那些具有多年實踐工作經驗的高級人才來說,固然存在中介“獵頭”的發揮空間﹔但對那些應屆畢業生而言,求職培訓機構的用武之地相當有限。

  在就業、求職領域,中介機構能夠發揮的作用一般有三類:一是進行應聘考試技巧、禮儀等方面的培訓,或是代為潤色簡歷等﹔二是代為“撒網”式投遞簡歷。中介機構出於營利的目的,肯定是對求職者來者不拒,培訓內容通常也比較泛泛,不會專門針對不同企業的特殊偏好而設定培訓內容。因此,中介機構對求職者的直接助推力有限,從根本上看,“能否入職”還是取決於求職者自身的實力,有競爭力的大企業無需通過中介渠道來物色人才。

  中介機構能派上用場的第三類方式,是與知名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內外勾結”,來“強推”不合格的人。這種做法,若用來安置無足輕重的實習生或許管用,但若用來獲取正式的工作或重要的實習崗位就很難了,不僅在通過目標公司的重重招聘審核關卡時很難,還屬於難以長久實施和批量運作的高危違法行為。

  “付費內推”行為涉及金錢交易,即便應聘者一時僥幸成功入職,在東窗事發后,目標企業也不太會容忍這些入職者,涉事的人力資源部門員工也會自身難保。事實上,2018年就有不少証券公司高調否認與“付費內推”活動的關聯性。

  因此,求職者務必擦亮眼睛,不可輕易被培訓機構的“付費內推”所忽悠,避免在成為職場人前先在殘酷的職場中摔一跤。越是就業形勢嚴峻,越不能相信培訓機構所謂的“內部通道”。理由很簡單:若真是人才供給明顯大於需求的話,招聘企業會有更大的自主選擇余地,更不需要為培訓機構開辟“綠色通道”了。

  培訓者吹噓的天花亂墜,對應聘者的要求卻僅停留在“鈔票”上,這時畢業生們就該認真想想,為啥好事會來得如此容易?“未來的東家”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應密切關注此類行為對市場秩序的破壞性。以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去誘導客戶,既損害了客戶的利益,也損害了其他守法經營的培訓機構的公平競爭權,還損害了被盜用名義企業的信譽。

  “付費內推”盛行的強制轉發信息要求、爬虫搜集真實招聘信息並篡改接收簡歷郵箱等行為,更是擾亂了網絡信息秩序,網管部門也應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此外,購買培訓類服務屬於消費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對此類行為也擁有監督管理的權限。(繆因知)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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