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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職業移民綠卡新規上路 面試官法規不熟狀況多

2017年12月07日09:06 | 來源:中國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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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美國職業移民綠卡新規上路 面試官法規不熟狀況多

中國僑網資料圖,職業移民綠卡面試從10月1日起實施。(美國《世界日報》)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因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行政令,美國聯邦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從10月1日起,要求職業移民綠卡申請者在提交I-485調整身份表格后,需通過面試才可獲得綠卡。

  面試新規實行兩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近期總結情況,指出USCIS對新政策仍未完全熟悉,不但將職業移民面試通知發錯成親屬移民面試通知,還出現面試官因不熟悉職業移民法規,甚至需要申請者向其普及職業移民相關知識的情況。

  10月1日起,USCIS要求所有在今年3月6日后提交I-485表格的職業移民申請人,必須接受USCIS區域辦公室移民官的面談﹔和職業移民一類(EB-1)、二類(EB-2)及三類(EB-3)申請者一同遞交I-485的配偶及14歲以上子女,也必須接受面談。

  新規實行兩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政府關系部副主任李思(Diane Rish)總結該會成員律師反映的情況,指出除了3月6日后提交I-485者必須接受面談外,該日期前提交身份調整申請者,也有5%至10%的概率會被要求面談。

  李思表示,從會員律師反映的情況來看,USCIS對職業移民面試的操作流程仍非常不熟悉﹔不但出現諸多面試通知發錯成親屬移民面試通知的模板,要求面試者攜帶屬於親屬移民所需、而非職業移民必須的材料,還有不少面試官對職業移民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的情況。

  李思指出,若有可能,申請者盡量讓律師陪同去面試,同時也要熟悉職業移民相關法規的一些基本准則,在面試的移民官出現錯誤或疑惑時自信給予解答和指出。移民官在面試中會重點詢問工作地點、內容、教育背景及工作經驗﹔對一同遞件的家庭成員則著重審查與主申請人的關系及關系現狀﹔有時也要求提供雇主會在申請人獲得綠卡后繼續雇用、及雇員在獲得綠卡后有意在該雇主處繼續工作的証明。

(責編:郝孟佳、王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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