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滾動新聞

小區達1200戶須建平價幼兒園

2017年11月07日08:51 | 來源:楚天都市報
小字號
原標題:小區達1200戶須建平價幼兒園

昨從武漢市教育局獲悉,武漢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今后,該市新建小區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及以上的,必須配建“平價”幼兒園。而在之前,這兩項標准分別是15萬平方米和1500戶。

目前,該“意見稿”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住戶數達1200戶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

《征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配套建設應與區域人口規模、入園需求相適應,並符合最小辦園規模6個班的要求。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及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其中,建筑面積在12萬—15萬平方米之間且用地較為局促的項目,可適當減少配建幼兒園用地規模,但幼兒園建筑面積仍保持不變。“目前的配建限制有點鬆,為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5萬平方米或者居住戶數達到1500戶及以上的。”武漢市教育局有關人士解釋,配建門檻降低后,將使更多新建小區配建上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幼兒園。“現在公辦園入園壓力很大,入園難多數是進公辦園難。”黃陂區中心幼兒園園長陳金丹表示,新規將增加公辦園或普惠性幼兒園的數量。

2010年至2016年,武漢市幼兒園數量從785所增加到1303所,在園兒童人數從16.57萬人增加到28.41萬人,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兒童佔比達到65.88%。今年內,武漢市將確保公辦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幼兒佔比達80%。

土地出讓合同中需要明確幼兒園規模

《征求意見稿》要求,國土部門在供應住宅用地時,對達到規模的住宅區,在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文件)中就要明確配套幼兒園的班數、用地和建設規模等,同時明確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土地競得單位)建設,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產權無償移交所在區教育部門。

同時,配套建設幼兒園的新建住宅區在辦理交付使用手續后,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抓緊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並將配套幼兒園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所在區教育部門。“今后,開發商建好配套幼兒園后,必須盡快完成不動產登記,並移交給教育部門。”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受諸多因素影響,幼兒園園舍的產權實際歸屬往往模糊不清,一些本應無償移交政府、由教育部門作為公共教育資源進行統一配置的園舍,卻被開發商私自租給辦園者謀利,或是挪作他用,政府對園舍的佔有、使用、處分等財產權無法得到實現。

新建配套幼兒園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

《征求意見稿》要求,區教育部門代表本區人民政府接收、管理、使用住宅區配套幼兒園。教育部門接收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后,應及時辦理幼兒園不動產登記手續,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滿足本住宅區居民適齡子女就近入園需求,不得擅自改變配建幼兒園用途。

已移交教育行政部門使用管理的幼兒園,水、電、天然氣收費標准按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與其他單位共用水源、電源、氣源的可以申請分表計量。武漢市教育局有關人士表示,這意味著,今后新建小區的配套幼兒園隻能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幼兒園,所用的水電氣均執行較低的民用價格,“使‘平價’幼兒園真正讓利於民。”

“今后,新建小區內的幼兒園預計多數為普惠性幼兒園,民辦機構隻有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爭取配套小區幼兒園的辦園資格。”武漢一家民辦園園長陳世雄表示。(記者 郭會橋)

(責編:王鬆(實習生)、熊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