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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如何讓高校和考生獲得更多自主權

2017年08月03日08:3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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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高考”如何讓高校和考生獲得更多自主權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十八大以來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制度改革之一。目前,上海和浙江兩省市的改革試點進入尾聲,錄取工作接近完成,整體平穩,取得了階段性勝利。這麼一場重大的教育變革,涉及的方面非常多,非常復雜,我們需要通過實踐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7月26日,一場名為“高考改革實踐與展望”的研討會在上海百年老校格致中學舉行,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楊東平首先點題。

  2017年是恢復高考40周年,因浙江、上海開啟“新高考”而被稱為“新高考元年”。恢復高考40年,高考制度經過了哪些階段、發生了哪些變化?“3+3”的新模式對於考試、招生、中學教學有什麼影響?“新高考”是否讓考生和高校有了更多選擇自主權?

  在一天的會議中,150余名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育專家學者、一線教學管理者,以多元的視角,圍繞這些問題進行了討論。

“3+3”讓學生從“農耕”變“游牧”,可按愛好選學科

  上海格致中學校長張志敏談到2017年“新高考”的變化時說,中學不能簡單地用應試方式來應對新高考,教學管理跟以前完全不一樣,教學的方式要改變。

  在高考改革的引導下,格致中學重構了“新四類八群”百門課程體系,包括公民人格類、科學認知類、生涯發展類和創新記憶類四大課程。

  張志敏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過去我們的學生是‘農耕民族’,每天到學校,到一個固定的場所﹔現在學生是‘游牧民族’,可以選擇到哪個地方去看看風景,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小鬼當家’。”

  張志敏認為,現在教科書上的內容絕大部分是過去式,簡單地用過去的知識去應對不可預知的未來世界是不可取的,“所以必須從課程入手,改變以單科教學作為唯一教學目標(的狀態),課程要整合。這種整合是‘新高考’為高中改革提供的一種道路。”

  浙、滬“新高考”改革通過增加考試科目和考試次數,極大地增加了高考的多樣化和學生的選擇。以考試科目為例,上海學生在語數外之外的6門中選擇3門考試,學生有20多種不同的科目組合可選﹔浙江學生在語數外之外的7門中選擇3門考試,有35種不同的科目組合。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3+3”科目改革是本輪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內容,通過增加考試科目和考試次數,擴大學生的科目選擇權、課程選擇權、考試選擇權和學校選擇權,使得學生有獲得感。

  “我們也應看到,理論上‘新高考’給學生增加的權利在實踐中有待進一步落地,許多學校提供的科目選擇還無法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社會還是過度關注高考總分和狀元,這些功利性的應試行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校的整體教學。”熊丙奇建議,要規范學生選科數量,把科目考試時間調整至高三,不對高一、高二的正常教學產生影響。

  張志敏也認為,“3+3”考試模式下,存在博弈成分,有的學校和考生會尋找考試技巧,這些都需要在制度上進行相應完善。

高考改革不是簡單的考試科目改革

  國家督學、教育部基礎教育監測中心副主任胡平平梳理了自1952年我國建立統一的高考制度以來各個階段的特點,特別是1977年至今這40年的政策制度變化情況。

  她將這40年劃分為4個階段:從1977年到1984年是恢復重建階段﹔從1985年到1998年是改革探索階段,實行了保送生制度、引進了標准化試題,在這個階段隨著高考選拔性特征的凸顯,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嚴重﹔1999年到2009年是深化改革階段,高校收費、“3+X”考試、分省命題開始實行﹔從2010年到現在,逐步取消各類綜合加分、從分省命題回歸統一命題,從2017年開始浙江、上海迎來“新高考”,這是綜合改革新階段。

  “都說高考是為了選拔人才,僅僅就是為了選拔人才嗎?”胡平平認為,在新一輪高考改革中,我們還要思考如何不斷完善這一制度、真正解決“培養什麼人”和“如何培養人”的問題,並起到引導作用。也要思考,財力貧乏地區的高中如何解決“新高考”所需要的師資和場地等問題,如何規避新一輪高考的種種應試弊端。

  “我國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才、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對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國民素質、促進社會縱向流動、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全職委副主任、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劉延申認為,高考制度總體符合國情,權威性、公平性被社會認可,但是存在一些社會反應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小學擇校現象較為突出,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

  劉延申特別強調,2014年啟動了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試點,目的是到2020年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但是,這場高考制度改革不僅僅是人們普遍關注的考試科目改革,還有很多其他措施: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業計劃,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考試的政策措施等。

  一直從事高考改革研究的廈門大學教授、教育研究院院長劉海峰則認為,“新高考”是恢復高考40年來最大的一次改革,是全面系統的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因為以前的改革基本是單向的。

  劉海峰認為,浙江省的改革牽涉面更廣,考生多,改革復雜性比上海更大。

  “如果改革成功,可以帶來不少效應。這次改革好處很多,挑戰性也很大。”劉海峰提出,“改革取得成效,值得推廣,可復制,如果有什麼值得改進的方面,就應該加以科學調整。”

  他希望:“上海和浙江高考改革能夠為高考改革提供經驗,改變原來大一統、相對刻板的高考制度。但是又不要傷及公平,因為越復雜,對弱勢群體,尤其農村家庭考生越不利。所以在公平和科學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如何兼顧兩端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三位一體”增加高校選擇自主權

  2011年開始,杭州師范大學和浙江工業大學開始試點“三位一體”招生,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統一高考和綜合素質評價(含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和高校綜合素質測試)三方面的評價結果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當年隻有260個計劃名額。

  7年來,以杭州師范大學為例,招生規模逐年擴大,如今藝術類和體育類校測部分佔到60%。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副主任、教務處副處長翁靈麗認為,“三位一體”打破了高考“一考定終身”制度,有利於高校獲得更大的招生自主權。

  現在有50多所院校在浙江省內進行“三位一體”招生,2017年計劃招收8000多人。2012年南方科技大學也開始實行“三位一體”招生,今年上海有9所大學、山東省有10所高校進行“三位一體”招生改革。

  從2011年到2016年,杭州師范大學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考生中,農村和城鎮學生的數量逐漸接近,明顯優於自主招生和保送生中這兩部分學生的比例。通過數據,翁靈麗也看出,“三位一體”錄取的考生在學業表現、綜合能力、就業質量等方面有明顯的優勢,“三位一體”還能倒逼高校進行專業調整。

  “‘三位一體’同學高考平均分比統招同學低30分左右,但在溝通表達、組織協調、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能力高於統招生。”翁靈麗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入校一兩年后,“三位一體”招生學生的學習表現和各種評優獎勵也高出統招學生。

  浙江大學求是學院院長吳敏曾擔任浙江大學招生處處長,他對前幾年考入浙江大學的各省市學生作了統計,發現“應試教育做得好的學校,學生發展的潛力越差﹔素質教育做得好的學校,學生發展的潛力越大。”

  吳敏特意關注過河北省一所超級中學的考生,這所學校每年有二三十名學生考上浙大。他把這部分考生的發展情況與該省另一所中學的學生對比,發現來自這兩所學校的學生在大學四年的獲獎情況和大學本科畢業后深造率的差距非常大,另一所學校的畢業生遠遠好這所超級中學,差距達10%以上。

  有了這些觀察,吳敏很注重挑選綜合素質好的學生,而不是單純信任分數。浙江大學從2014年開始進行“三位一體”招生,當年確定了相對冷門的18個專業,並制定了筆試加面試的選拔方式。

  “高考改革要注意中學的多樣性,改革要著眼於大部分學生和大部分中學。”吳敏同時提醒注意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平性問題,規避唯分數論,特殊專業可以提出對測試科目的偏重。此外,面試筆試分數在綜合評價所佔的比重如何,農村學生和城市學生客觀存在的差異如何來平衡,這些問題都需要思考和探討。

  長期從事教育考試研究的熊丙奇認為,“三位一體”改革是當前高考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內容。熊丙奇通過觀察浙江高校“三位一體”招生的數據以及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的招生數據發現,綜合素質評價和自主招生對農村孩子更有利。在統一考試中,農村孩子的平均分數要低於城市孩子40分。如果“三位一體”招生大幅度增加名額,可避開很多考試弊端。(李新玲 謝湘)

(責編:鄭而進(實習生)、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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