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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之后需提防更多的“高考騙局”

扶 青
2017年06月28日09:41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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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提防更多的“高考騙局”

還記得“徐玉玉案”嗎?2016年8月,剛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山東臨沂市高三畢業生徐玉玉接到詐騙電話,被陳文輝等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了全部學費9900元,在報警回家的路上猝死。近日,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檢方認定為詐騙致死,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

“徐玉玉案”注定要成為推動個人信息保護的裡程碑事件。該案當時即引發群情激憤,不僅公安部挂牌督辦,更推動多方面不斷進步。比如幾大運營商紛紛加快電話實名制的步伐,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國已經實現用戶100%實名制登記﹔又如針對刑法第266條適用模糊,最高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出台《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今年5月,最高檢又與最高法出台了《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使公檢法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有了較明確的法律准繩。目前來看,雖然“徐玉玉案”犯罪嫌疑人具體量刑還待擇日宣判,但已經足以告慰其家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也是作奸犯科之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徐玉玉用自己的生命換來的這些進步令人唏噓。回到一年前,正是因為黑客入侵了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才取得了受害人的相關信息。今天,同樣站在高考這個節點上,騙局並未因“徐玉玉案”而收斂,反而花樣更新了。如廣東省就有考生收到短信,注明其學校、姓名和各科成績,並稱可以在后台直接修改成績﹔又如河南省發生的“2017年最大高考詐騙案”,近百名考生被騙300多萬元。在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仍然能通過多種途徑獲知考生的個人信息。眼下正是“填志願”環節,有媒體總結了不法分子的幾種套路,如稱利用“特殊關系”拿到“內部指標”,利用自主招生的幌子進行詐騙,謊稱可以“預錄”或“補錄”等,這類做法瞄准的是考生和家長的心態。還有錄取通知書發放環節,不法分子會冒充教育局、學校工作人員以發放獎學金等行騙,徐玉玉即是在這個環節中招的。

如果把視線放長遠,高考謠言和騙局還會延伸至高考前、入學后。如在高考前,就有人通過“某某的准考証丟了”實行詐騙,甚至宣稱獲得泄密試題等﹔即便在入學后,利用學生剛剛入學的心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打工”“貸款”等實行詐騙。這種時間線上的廣度,和騙局出現的頻度,恰恰說明高考生是特殊群體,高考前后也是個特殊階段,需要有針對性地強化高考服務。首要切入點是考生及其家長,應對他們發出足夠提醒,必要的時候由校方組織專題行動,通過教育局發布通知等,對於可能存在的漏洞環節加以說明。其次,家長們應該加強自主學習,擦亮眼睛,穩定心態,破除“內部指標”“內部計劃”等常識錯誤,特別是一些家長要矯正“走后門”“買答案”等投機心理。事實証明,高考是公平的游戲規則,不動歪心思、不走歪門邪道,就不易上當。再者,應該強化公共服務,如優化查分服務,使鋪天蓋地的“虛假查分網址”無所遁形,對官方網站信息加強技術核驗,使考生的分數隻能考生查,考生的信息隻能由考生和招錄方知曉等。最后,高考詐騙往往有產業鏈的特點,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優先受理、優先處置”,特別是根據線索能牽出一串的,要嚴肅追究其司法責任,為廣大考生豎起一道強大、有效的“防火牆”。

(責編:魏楚雲(實習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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