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繳納公積金是利好政策?還是急於求成?
近日,一則“五省出台大學生繳納公積金政策”的新聞刷爆了畢業生的朋友圈。
對於該政策,支持的網友認為,大學生繳納公積金對其買房有諸多益處,是一項權益增項。其原因如下:
首先,買房子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比普通的商業貸款利率要低很多。
而且,隻有繳納公積金2年以上的人在買房或進行其他相關消費時才能享受公積金貸款。
所以,如果大學生在上學期間就開始繳納公積金,就能夠盡早達到公積金貸款的時限條件。買房還貸時,能夠省錢!省錢!省錢!
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是關聯的。在校時開始繳納公積金,繳納公積金的正常起點提前了,有助於增加公積金的余額。
還有一條十分重要的大前提:
把在校大學生納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范圍,是以大學生自願為基礎,並沒有強制性,大學生可以繳,也可以不繳。
總之,在支持者的眼中,為政策鼓掌叫好是情理之中,諸多有利之處不可被忽視。
“大學生繳納公積金”也是政府一善意之舉,希望以此舉動為自己的省市留住高端人才,讓廣大有需求買房的同學能夠多一個選擇,多一份保障。
然而“睿智”的網友很快就發現了政策之中種種的不完善之處。
網友代表一:“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沒有用啊!”
簡單來說,公積金並不是年輕人買不買的起房的關鍵因素。
難道繳納了公積金、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了,就能夠買得起房了?
從目前公積金貸款的門檻來看,隻要連續繳納公積金一定期限就能夠使用公積金貸款。那些繳納著公積金卻不敢買房的人,被嚇退的原因是過高的房價本身,而不是所謂的公積金門檻。
因此,一個城市讓不讓大學生早早開始繳納公積金,跟它能不能留住人才,並沒有太多的正相關。合理的房價、濃郁的干事創業氛圍,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網友代表二:“這個政策本身就有諸多漏洞你們看不見嘛?”
這裡,讓我們用正式格式來分條逐列【認真臉】
第一,公積金是繳存者個人與用人單位按照1︰1的比例繳存,而在校大學生沒有用人單位,其另一半公積金繳存額由誰來承擔?
第二,大學生未來就業一旦不在公積金繳存城市,這筆公積金將如何使用、如何提取?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通常在校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這筆錢由誰出?恩?
其實,一項政策的頒布,一定不會是十全十美,但也確實會產生一定的有利影響。作為一名關心國家大事的有志青年,我們應當了解政策制定的種種緣起,了解政策頒布后對民生的有益改善。但同時,也應盡己之力為其提供意見和建議,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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