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體現教育公平
2017年03月28日07:48 |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不得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體現教育公平
【網言】
近日,北京市教委透露,今年起,除京津冀協同發展項目外,所有中小學校不得到外地辦學,不得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
北京禁止中小學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是一種常識的回歸。它厘清了商業化的房地產公司與公益化的教育事業之間的關系。如果政府和學校把建校工作推給房地產商,將會制造“學區房”,擾亂正常的房地產秩序,也不利於教育公平。因此,政府不能將辦學交給房地產商,而應加大公共財政對於義務教育、基礎教育的投入。同時,要將教育資源進行公平配置,平衡學校間軟硬件的差距,讓不同學校間均衡發展,讓教育公平真正成為社會公平的基石。
(原載於中國網 作者:王傳濤 摘編:羅旭晨)
(責編:魏艷、趙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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