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教育好聲音:將參加家長會納入《義務教育法》
對於家長而言,開家長會或許成了一門“必修課”,但有時因忙於工作無法參加,也是一些家長的無奈之舉。全國人大代表劉希婭就提出了這樣的建議,將參加家長會納入《義務教育法》,用人單位須依法批假。相信這樣的好建議讓不少家長拍手叫好。今天,還有哪些關於教育的“兩會好聲音”,跟著小編一起逛兩會吧!支持“好聲音”!
將參加家長會納入《義務教育法》
社會普遍認為家長到學校參加家長會屬於個人私事,與工作沖突時,用人單位往往拒絕家長的請假。應在《義務教育法》中規定家長到學校參加家長會視為正常上班,規定家長有參加家長會的義務,提高家長對家長會的重視程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須依法批假,並不進行任何經濟上的考核。
——全國人大代表劉希婭
應用型大學要跳出“仿名校”怪圈
我們應結合國務院出台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和各地的高等教育發展規劃,加快把一批綜合條件與基礎進入不了一流大學、學科的學校從“盲目追求高、大、全,信奉追逐型同專業低水平重復建設”的困局中解脫出來。
——全國人大代表嚴誠忠
農村留守兒童安全教育缺失 “補課”刻不容緩
目前農村大量外出務工人員將養育孩子的責任甩給祖輩,而祖輩們往往安全意識淡薄,又將留守兒童教育和安全監護責任推給學校,造成安全教育缺失。希望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明晰兒童安全工作的權責,用法制化推動地方尤其是西部農村地區根據實際開展學校安全的標准化建設,加強兒童安全課程開發、開展更多參與式、體驗式課堂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使得留守兒童兒童具備一定的基本生存能力,能夠自主識險避險、自護自救。
——全國政協委員潘剛
科研經費配置應體現勞動價值
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問題仍然存在。建議依據科研工作特點完善高校科研經費的預算管理制度,按照項目類別分類研究制定經費預算參考標准。同時,還要改革當前高校科研經費的配置機制,讓科研勞動價值得到充分體現。應在科研經費預算中單列研究人員勞務費,取消不允許項目組中有工資收入成員列支勞務報酬的限制。此外,還要進一步提高科研經費中人員經費所佔的比例,給項目負責人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
——全國政協委員王長華
“雙創”教育不是就業創業培訓
在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的背景下,我們不少高校管理者和教師對創業創新教育存在認識誤區,誤以為創業創新教育就是就業指導和創業培訓。在今后的“雙創”人才培養上,高校亟須克服就業導向的成才思維慣性,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養過程中。對內,突破學科、部門劃分形成的體制限制,建立跨學科或跨部門的協同研究和創新平台﹔對外,借助協同創新,聚集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社會各方力量,打破體制壁壘,主動與政府、企業跨界合作、資源共享、多元融合,積極參與地方產業升級、企業關鍵技術攻關等多方面工作,發揮“智庫”作用,讓協同創新真正成為創新創業教育的“動力引擎”。
——全國政協常委葛劍平
政府可以“兜底”留守兒童學前教育
自從國務院頒布了關於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意見,政府部門和學校都開始了行動,已經逐步建立了對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的機制。但是針對0-5歲留守兒童的保護仍是一個空白點,政府隻要下決心兜這個底,購買一些服務幫助農村的留守兒童,是可以做到的。
——全國政協委員翟美卿
異地教育難 流動編制“補短板”
在現有公辦學校編制約束政策不變的前提下,支持流入地區政府和教育部門根據辦學需要,招聘高質量的基礎教育師資作為‘流動編制’教師,與公辦教師享受同工同酬和福利保障。當公辦學校教師缺編時,優先安排‘流動編制’教師進編﹔當教師數量過剩時, 這部分教師則進入‘地方師資儲備庫’,接受不同類型學校和不同崗位的調配統籌,滿足師資需求。
——全國政協委員宋永忠
建立國家教育大數據
國家的教育信息化建設已經取得很大進展,硬件基礎已經具備。而要真正讓它們發揮作用,提升教育教學的效率和效果,必須要有大數據作為分析的依據和支撐。要建立大數據的標准,使得各省、各校、各個學生之間數據可以交換,可以匯聚﹔各個老師的優質課程,可以進行傳播。讓每天都在產生的教育數據得以儲存,用作對未來的分析。此外還要將大數據向全行業開放以及建立監控管理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劉慶峰
校服採購應發揮家委會作用
長期以來,校服產業因透明度低、評議監管機制不完善等,成為公眾眼中的“灰色地帶”。為此,教育部、工商總局等四部委於2015年6月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但是,“校服新政”實施以來,各地在執行該意見的力度以及方法上各不相同,部分地區仍在觀望。尤其是在誰來採購、什麼價格採購等問題上猶豫不決,這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該意見的執行和落地。學校應該充分尊重家長委員會的意見,讓家長和學生代表參與到校服的採購中來。發動家長的社會資源,共同去議價,最終選擇一套學生滿意、家長放心、學校添彩的校服。
——全國人大代表蒙蘭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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