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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鄉村教師評職稱 外語和論文不再必需

2016年01月18日07: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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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長沙1月17日電 (記者顏珂)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湖南省日前出台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系列激勵政策繼續向鄉村教師傾斜。

  湖南是農業大省,鄉村教育基礎薄弱。為補齊短板,湖南省此次出台一攬子措施,涵蓋拓展補充渠道、提升能力素質、提高生活待遇、建立成長激勵措施等多個方面,目的在於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力爭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於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在生活待遇方面,湖南省將從今年起在所有國貧縣和省貧縣鄉鎮及以下學校,全面落實農村教師人才津貼,並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自行設立鄉村同類津貼。在職稱評聘方面,鄉村教師不再有外語成績、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在提升能力素質方面,湖南省明確要求農村學校應按不低於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為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湖南省還將建立並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並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根據該項制度安排,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有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


  《 人民日報 》( 2016年01月18日 12 版)

(責編:王藝錠、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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