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留點念想
將外孫女變成自己的養女
更讓老王感到糟心的是,女婿還盯上了女兒結婚之前就購買的一套房產,說那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由他來繼承。
老王痛失愛女,現在還有可能要失去女兒唯一留下的孩子和房產。在徐先生的辦公室裡,老人低垂著頭,縮著手,嘴唇微微顫抖:“就像是天塌下來一樣,我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老王告訴徐先生,現在唯一能夠給他安慰的就是女兒臨死前產下的外孫女——到現在還不足一周歲的寶寶。
自從女婿有了要把外孫女送人的想法之后,老王不放心,就把寶寶接到自己家中撫養。
每天隻要一看見軟軟香香的寶寶,她甜甜的笑容,對著自己和老伴晃動小小的手掌和腳丫,老王和老伴好像又看到了希望。
老王不敢想象,自己失去獨生女兒之后,還要再次承受失去外孫女的痛苦,於是匆匆忙忙地趕到海曙區民政局咨詢,有什麼辦法可以正式收養外孫女。
聽完這些,徐先生的心裡也很不是滋味,然而,他隻能很無奈地告訴老王,要想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無法通過民政部門,而是要到法院起訴。
看到老人落寞地離開民政局,徐先生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老王如何才能收養外孫女
法院:隻能起訴變更監護人
隨后,記者專門就此事咨詢了北侖區法院。
法院的董法官聽完之后表示,像老王的這種情況並不需要專門到民政局辦理收養手續,隻需要收集証據向法院提出訴訟,變更老王為外孫女的監護人即可。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因此,當老王的女兒過世之后,老王的女婿就成為外孫女的法定監護人。老王想要收養外孫女,需要收集証據向法院起訴,証明女婿未能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就可以要求法院變更監護人,由老王成為囡囡的法定監護人。
由於之前老王到民政局咨詢時沒有留下聯系方式,我們未能採訪到老人本人。希望他或他周圍的人看到這篇報道后,跟本報聯系,我們或許能夠幫到他。
“我想收養我的外孫女。”前不久,一位姓王的老人來到海曙區民政局,話一出口,就吸引了工作人員的注意。(通訊員 北瓔 竺佳 本報記者 尤暢)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