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東瓜山,饒爹爹想賣掉自己的房子,卻遭到養女的阻攔。圖/記者殷建軍
家住長沙市東瓜山的饒爹爹80多歲了,因為想去住養老院,身上錢不夠,他想把住了50多年的老房子賣掉。但是,這個想賣房的舉動,遭到了養女燕子(化名)的反對,為了不讓父親賣掉這套房子,她在家裡的牆上貼了不少告示,並警告“我與此房共存亡”……
爹爹想賣房住養老院,養女不肯
21日,長沙下著小雨。東瓜山的老房片區內,饒爹爹的房子面積不大,頭頂的天花板上還有白粉剝落。在客廳的瓷磚牆面上,幾張黑色字體的告示赫然在目,分別寫著:“我與此房共存亡,誰賣了冒好下場”、“合法保護女兒的居住權,此房不能進行地下買賣”等等。
“這房子是單位分給我的,我住了50多年了,怎麼就不能賣?”饒爹爹80多歲了,江西人,10多歲隨父親做生意來到湖南,便在長沙扎了根。因為工作上是“先進分子”,當時所在的百貨單位分配了這套住房。和愛人結婚后,他們有了一個寶寶,不幸的是,不滿一歲,小孩便早夭了,而妻子也一直臥病在床。在同事的介紹下,他收養了燕子。
爹爹不知養女的聯系電話
“當時她隻有1歲多,不怎麼講話,脖子上有一個疤,就會喊媽媽。”說起小時候的養女,饒爹爹的神情變得輕鬆,但是瞅著牆壁上零碎的撕開的告示痕跡,他的神情又逐漸黯淡。和養女的關系不好,這是東瓜山附近很多人都知道的事。除了偶爾的面對面的“對罵和諷刺”,兩人平日裡似乎很少溝通,當記者詢問女兒燕子的聯系電話時,饒爹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養女難道不是女兒嗎?我喊了他40多年的爸爸,這個家我也付出過。”2月21日中午12點多,一身黑色衣服的中年女人出現在家門口,她就是養女燕子。
對於家裡到處可見的告示,燕子承認,是在一位“宋爺爺”的幫助下貼的,她一再說自己曾經“多次被打,神智也有些受損”,而這套老房子也有自己的一份,“當年我回了親生父母家,是他把我接回來,結果親生父母家遇到拆遷就沒了自己這一份。這麼多年來,我為這個家也付出過,難道讓我流浪街頭嗎?”(獎勵線索提供人王先生50元)
社區說法父女都認為對方有不可原諒的過錯
“應該說這對父女雙方還是存在一些誤會,都單方面地認為對方有不可原諒的過錯。”東瓜山社區汪主任介紹,饒爹爹收養女兒是在幾十年前,雖然不具備完整的紙質文件,但當時也有証明人在場,應該屬於事實收養關系。
饒爹爹曾經向社區提出想解除收養關系,但因為沒有文件,也無法實行,后來他想去住敬老院,但因為每個月要1000多元,所以產生了賣房子的想法,“老人年紀大,覺得女兒可能不會贍養他,而女兒也覺得不是親生關系,養父對自己不夠好,雙方一直沒達成一致意見。”
“我還是希望把房子賣了。”饒爹爹說,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他也“很傷心”。他的想法很明確,希望把房子賣掉,錢款該怎麼分就怎麼分,或者把這套房子留給14歲的外孫(養女已離婚,外孫跟著前女婿生活)。
律師說法爹爹可訴訟維權
湖南雲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鋼認為,從情感的角度來看,父女共同生活了幾十年,父母在處分財產時,應當給子女贈與或留存部分財產,但法律上並沒有相關規定。而如果子女通過一些途徑阻礙或者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父母處分財產,父母可依法提出訴訟,維護權益。
劉鋼律師說,“這類家庭糾紛,建議當事人雙方能夠寬容對待彼此,綜合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心結,真正做到老有所依所養,和諧共處。”
“除非子女屬未成年人,或者喪失了勞動能力,不能獨立生活,否則不論是不是養父女關系,房子產權所有者都有對自己財產的完全處分權,沒有法定義務要求一定給子女留備財產。”
——湖南雲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鋼
微言微語
@浩哥有大智慧:就只是一個房子問題就拆散了多少家庭,分離了多少骨肉。
@小月子呵呵:一個事件,暴露了多少問題,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存在的問題。國人對“孝”的理解,養老機制不健全,居高不下的房價,使得人們對房“如此地看重”。(記者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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