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惠幼儿园认定标准出台
昨天,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幼儿园、社区办园点、中小学附设幼儿班均可参与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普惠园认定有效期为3年。市级财政将向普惠性幼儿园提供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学位补助。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财政扶持经费及收费情况等,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依据《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本市将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据市教委负责人介绍,普惠性幼儿园是指“有质量,价格与公办园相当,百姓上得起的”幼儿园主体。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幼儿园、社区办园点、附设幼儿班3种办学形式。想拿到“普惠认定”,需达到两个条件——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在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价结果获得C类及以上。市教委表示,已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参与新办法评估前维持原有认定。新开办的幼儿园,自招生开始,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条件基础和管理情况,暂定办园质量临时类别,临时类别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临时类别有效期为一年。
成为普惠园,将可以拿到市级财政提供的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学位补助。本市鼓励各区指导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探索实施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鼓励普惠性幼儿园综合考虑从业资格、工作年限、业绩考核等个人条件,在人员经费支出方面向一线在岗保教人员倾斜。文件中明确,市级财政支持普惠性幼儿园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普惠性幼儿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占保教费收费收入和财政生均定额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另外,本市将实施区域发展质量奖励和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奖励。
普惠性幼儿园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3年。期满后,幼儿园办园质量将被重新开展评价和认定。
有效期内,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日常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管。一旦办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违反协议行为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3个月。整改期间,停止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经整改合格,恢复发放生均定额补助。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如果普惠性幼儿园在办园质量评估中评定结果不合格,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为1年。整改期间,按85%额度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经整改合格,恢复100%补助额度。若普惠性幼儿园出现违反协议行为或在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定结果不合格之后,经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该园享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停拨、审计。(刘冕)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