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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基础教育管理权归还各州

2015年12月16日09:10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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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将基础教育管理权归还各州

  2015年12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图片来源:《今日美国》网站

  12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每一个学生成功法》(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取代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为改善美国基础教育(K-12)质量,2015年4月美国参议院出台《每一个孩子成功法》(Every Child Achieves Act),7月美国众议院出台《学生成功法案》(Student Success Act)。两院经过协商后取得一致意见,并于11月19日在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协商委员会上达成一致协议,形成了这份《每一个学生成功法》。这份美国基础教育法案做出了哪些改革?对于美国的基础教育具有什么意义?本期国际教育详细解读。——编者

  ■赵中建

  2015年12月10日,一个将载入美国教育史册的日子。这一天,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此前一天经由美国参众两院高票通过、长达近400页的《每一个学生成功法》(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草案上亲笔签名,使其成为一项新的立法,从而正式取代实施于2002年初的著名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

  奥巴马在论及《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取代《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时认为,后者在实现其目标方面“更多的是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帮助”“《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目标是正确的,承诺教育每一个儿童的教师都是优秀的教师——这是要做的正确的事情,这是正确的目标。更高的标准是对的,问责也是对的……但拒绝教师、学校和各州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需要的东西,则是无法实现目标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必须修正《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原因。”

  《每一个学生成功法》的最大特点是,将控制教育的权力归还给各州和地方学区,从而终结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所规定的联邦以测试为基础的问责制度。在一些媒体报道的标题中可以明确看到这一显著特征或变化:《每一个学生成功法》“还原了地方对教育的控制”,它“将权力归还于各州”,它“继续了联邦对于美国学校的长期退避”。《华尔街杂志》社论指出,《每一个学生成功法》“代表了25年来联邦对于各州控制的最大转移”;而《纽约时报》则认为,新法案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即联邦政府咄咄逼人似地控制公立学校成绩的时代的终结,从而将控制权归还于各州和地方学区。”

  《今日美国》以“《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对《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改变了什么”为题,着重报道了前后两法(以下分别简称为“旧法”和“新法”)的差异,其最基本方面包括:

  在考试方面,“旧法”要求各州在数学和英语学科每年对三年级到八年级的学生进行考试,尔后在高中阶段再度测试;对于科学学科,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则分别至少举行一次考试。“新法”虽依然认为各州必须在同样的年级阶段进行考试,但在如何和何时进行考试方面各州具有灵活性。例如,一次年度测评可以分解为若干次小的测试;又如,考试的类型可以不同,以求更为准确地测评学生的所学知识。这在“旧法”时期则是不被允许的。

  在问责方面,“旧法”的一个原则就是学校必须提高所有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为了做到这一点,“旧法”要求学区通过考试分数和其他的措施来确保少数族裔分组每年取得进步,但实际上许多州发现这样的目标是不切实际的。“新法”则规定将问责的目标完全归还于各州,各州虽要向联邦教育部提交其问责计划,但教育部监管的作用是有限的。各州和地方学区的决策者有权为了其基于证据的学校改善而构建有力的问责制度。

  在共同核心州际课程标准方面,尽管“旧法”实施之初还没有共同核心州际课程标准,但奥巴马政府仍根据“旧法”要求鼓励各州接受此类标准。而“新法”允许各州接受共同核心州际课程标准,但没有要求各州必须这样做,同时要求教育部采取中立的立场。“教育部部长不应试图影响、激励或迫使各州接受根据‘共同核心州际标准计划’而编制的共同核心州际课程标准或任何其他对于绝大多数州是共同的学术标准,或与此类标准相联系的各种评估。”

  在干预补救措施方面,“旧法”要求希望获得联邦资助经费的州特别关注那些“失败学校”去有效地提升考试成绩。尽管最初的干预措施是比较柔性的,但如果五年后学校成绩改善仍为有限,则要求解雇校长和大多数教师员工,学校须转为特许学校,要延长学年日期或每天的在校时间,甚或学校被完全关闭。“新法”虽然界定了何为需要进行干预的学校,但对应该如何进行干预则涉及甚少。由各州自己界定的评估分数底部之5%的学校、毕业生少于67%的高中,或弱势群体学生学业成绩始终不佳的学校,都可被认为是“失败学校”且可以被州政府接管,而“新法”并未明确规定各州对此类学校需要做些什么。

  尽管《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已经成为立法且将付诸实施,同时也已获得太多的赞扬和掌声,但其未来的前景及其对美国教育改革所能产生的意义,似乎从一开始就不太被看好。“实际上,学校或许看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变化”,美国名为“第三条道路”(Third Way)智库的教育政策顾问希勒尔(Tamara Hiler)指出:“我并不认为,家长在明年将孩子送入根据新的联邦立法办学的学校时,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同,他们可能注意到的唯一的事,就是他们的州或学区或许会减少考试的次数,而更多的考试是他们孩子前几年所一直面临的。”正如《华盛顿邮报》所指出的,一些专家警告说,《每一个学生成功法》本身就具有“它自己的重大问题”。甚至有媒体报道将其标题直接列为“《每一个学生成功法》使更多的学生失败”,并明确指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针对低绩效学校的笨拙规定和严厉的惩罚性措施,使得许多的学生落后,并使全国各地多元性社区的教育变得更糟。而奥巴马总统10日上午签署的《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则更是一个谎言。”

  除此之外,《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在培训和招聘优质教师和校长、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提升和加强特许学校计划和“磁石学校”项目、加强对英语学习者和移民学生的语言教育、支持乡村学校及美国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学生等诸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可以说,确保教育质量提升和促进教育公平依然是“新法”的重要目标和主旨内容。

  无论如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已经实施10年有余,不论其功过如何,它在美国教育发展改革史上毕竟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育立法。同样,如今问世的《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对于美国中小学教育发展和改革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自有美国的未来教育实践来证明。(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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