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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岂能止于“事后重视”

2015年11月26日09:05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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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校园安全岂能止于“事后重视”

  ■余锦雄

  媒体报道,近日,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全体师生们离开学校,外出秋游,这也许可以让他们暂时逃离神秘毒气笼罩的校园。家长们却远没有因此放下揪着的心,此前,几乎每个班都有过半数的孩子突发流鼻血,尽管印花厂陆续搬迁,但对毒源检测仍没有最后确定。

  事情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已对学校周边8家作坊发出《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街道办也督促印花厂尽快搬迁。但这种“无头式”的安全督导只是在出事后用“问责”来营造虚拟的校园安全环境,其功效并不具备长期效应。

  校园安全机制要从源头补漏。对历次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在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模式:事前校园安全无人关注,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事件处理完之后加强监督,将“事后处理”放在了最后一个环节,这是明显的本末倒置。如果从一开始就将工作重心放在事前的安全设计上,就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大大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说,这些明显违法违规的企业,当初是怎么拿到环保部门的许可证的?而街道办为什么一直和自己辖区内的重度排污企业相安无事?

  对于破坏环境和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而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国务院早就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但是任何好的法律如果不被人遵从,甚至被人追责后还是无动于衷(比如本案例中,在环保部门已经作出处理后,有些企业还是不顾禁令“挑灯夜战”),法律和法规也会为此蒙羞。

  校园安全应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责任机制。在校园安全问题上,政府的力量涉入应该是有始有终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当中。环保部门不是发完环保许可证后就可以躺着睡大觉,街道办也不是引进了企业后就可以对它的安全生产一直不闻不问,而是要各方落实责任到位,时刻绷紧安全弦,将监管前移,形成风险排查的常态化机制,从而让校园安全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因此,对于校园安全隐患,若总是止于“事后才重视”的治理模式,隐忧难免升级为明患,悲剧也会自动轮回。只有从源头上扫描校园安全的每一个“盲区”,将现行法规执行到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责任机制,才能驱走影响校园安全的毒空气,还孩子们一片梦想的天空。(作者系时评人)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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