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职校实习倒逼问责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在完善顶岗实习规章制度的同时,应该健全问责制度,适当抬高违规成本,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及个人违规应该承担的后果及责任。
■刘景忠
据媒体报道,日前,一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女儿小朱2005年至2006年底在南昌某职校就读航空管理系,“女儿告诉我们,学校安排她到秦皇岛的一个浴室实习。我一听是个浴室,就不同意,别说专业不对口,女儿才15岁,我也不放心。结果,学校听说我女儿不去实习,就让她签了自动放弃实习的书面说明。”小朱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毕业证。
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相较于校内教学,学校在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确有诸多困难。多年来,一些职业学校对顶岗实习学生疏于管理,导致了顶岗实习乱象丛生,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人身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顶岗实习“放羊”现象、实习学生被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等也被媒体多次披露。为此,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全面加强了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从制度层面看,较为健全的顶岗实习管理机制已经基本形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操作层面,尽管有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多道“金牌”,顶岗实习乱象依然屡禁不止,类似“安排职校女生到浴室实习”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顶岗实习乱象的背后,首先反映出的是一些职业学校办学宗旨不明确,学校管理不健全。以“安排职校女生到浴室实习”为例,这起违规事件何止是“业内人士”所说的“有违规之嫌”,简直可以说是“处处违规”了。首先是校方违反了“学生实习要选择对口专业,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的规定;其次,让学生签订的所谓“自动放弃实习的书面说明”纯属学校的“创造发明”,是放弃履行职责转嫁责任的严重违规行为;学生签订了这样的“书面说明”后,教育部明确规定的“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也就成为泡影。随后,学校也就“理所当然”地不同意学生参加毕业统考,最后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也就成了堂而皇之的行为了。
平心而论,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学校的努力下,近年来顶岗实习乱象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什么仍然有一些职业学校我行我素、恣意妄为?笔者认为,违规成本过低,追究责任、问责制度缺位及执行不力,是不容忽视的主要原因。《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条款,但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如何落实责任,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
因此,笔者认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完善顶岗实习规章制度的同时,应该健全问责制度,适当抬高违规成本,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及个人违规应该承担的后果及责任。唯有如此,顶岗实习违规乱象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作者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顾问)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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