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型人才咋个适用法
■冉清文 崔利国
高等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领域,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渤海大学校长杨延东在新作《我的大学观》中提出,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就必须培养适用型人才。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单向度竞争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生态治理理论研究”的成果,《我的大学观》提出,适用型人才就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就业岗位需要的素质和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实现知与行的统一,即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适用型人才是学者型的实际工作者,或是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学者,集理论研究与动手实践于一身。
达到适应性与可持续发展性的统一。适用型人才不但具有适应一定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知识、技术、素质和能力,而且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钻研新理论、掌握新技术的素质和能力。
实现自我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适用型人才既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素质和能力,实现自我发展,又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实现个性成长与全面发展的统一。适用型人才注重个性成长,不断发展和强化自己的兴趣、爱好,思想品德、理论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全面协调发展。
如何培养适用型人才?必须构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方法,把学生的能力培养与基本素质的自我养成结合起来。一是建立知行测评体系,实现良好思想品德在学生日常生活的自我践行中养成的目标。二是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强化学生的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三是实施完全学分制,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修完必修课程和环节外,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感兴趣或能实现自己特色发展的课程。四是设定专业主修能力,强化实践环节,构建自我培养与训练模式,实行实践能力的自我训练。五是实施创新学分。将学生的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按照一定的标准折合成一定的学分。六是确立学生干部竞聘制、学生干部轮换制和学生民主参与制的“三制式”,逐步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辽宁锦州渤海大学教改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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