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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除学校”需要说明真相

2015年09月15日09:10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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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撤除学校”需要说明真相

  ■三九木

  近期有媒体报道,针对汉中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让女学生陪酒事件,汉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解除与“校长”杜某的委托管理协议,并撤除汉中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笔者惊诧于事件本身的恶劣,对一名学校管理者作出如此冲破道德底线的举动感到震惊,同时也对官方“解除与当事人协议”、“撤除汉中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的处理方法之草率感到遗憾。“校长”犯错,最终却要撤除整个学校,笔者不禁要问,撤除学校的决定是否合乎相关程序,是否有法律依据?在处理问题之前,有没有考虑过涉事学校其他学生的利益,是否尊重了学生的正当权利?倘若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职业技术学校,而是全日制的初高中,相关部门会不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在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一再强调杜某的“委托人”身份,随后又在未给出充分说明的情况下迅速作出包括撤除学校的一系列举动,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部门是想要用貌似严苛的处理方法来逃避责任,平息社会舆论。显然,当地管理部门的决策并未做到公开透明,欠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如此处理反而会加重整个事件在社会的负面影响,重创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引进社会力量办学对促进教育的多种形态发展本是件好事,它对公立教育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也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但是,当下的社会力量办学依然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指导和规范,教育部门不能仅仅看到社会力量办学的资金注入和市场利益,罔顾对它的监督,降低对其教学质量的要求。面对问题,更不能“一关了之”,而是应该明晰权责主体与管理结构,认真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决定。在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在未作充分说明的情况下把一所学校的撤除当成儿戏,过于简单粗暴,这既是对职业教育的不尊重,更是对学生及家长的不负责任,如此管理思路下,出现问题绝非偶然。

  一个负责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教育服务,促进其科学健康发展。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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