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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红线”真正成为“高压线”

2015年07月07日09:03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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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要让“红线”真正成为“高压线”

  重点要做好对学校的监督和对教师的教育工作,还要正视“长假中孩子哪里去”的问题。

  ■姚跃林

  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红线”所涉事项的危害性显而易见,无须赘述。补课禁令年年下,但违令现象并未得到彻底遏制。就在最近,多地曝出踩“红线”的事件,颇有些愈禁愈烈的态势。笔者以为,“红线”易划,但要使“红线”成为一碰就“死”的“高压线”,需要进一步下大气力落实。

  当然,有效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其特殊难度。如社会上有偿补课赞成者就不在少数。其中既有应试教育的实际影响,也有教师和家长的认识偏差问题。相关利益人群没有从长远和大局角度洞悉其危害性是根本原因。教育部的规定有两个要点,一是“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一是“有偿”。换言之,没有禁止社会机构“有偿”补课和中小学校“无偿”补课。此无疑是实事求是之举。在台湾,学生的升学压力和课余补习一如大陆,当局禁止成建制的有偿补课由来已久,学校也将禁止课余组班补习列入聘约。可见,有着基本相同的教育制度和考试文化的两岸,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是有共识的。假如禁令所列现象大行其道,教育必是大乱之时。因此,切实执行禁令成为关键。

  “高压线”的功能本非“电”人。防止“触电”,一靠教育二靠防护。重点要做好对学校的监督和对教师的教育工作,还要正视“长假中孩子哪里去”的问题。要建立一套有效机制,给出可行出路,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确保不“触电”。

  要立法禁止在职教师校外举办“营业性家教”。教师有义务解答学生提出来的问题,但没有义务负责“一个学生都不掉队”。要为大多数学生负责,不能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到几个甚至一个学生身上。如果课内不认真教,将重要内容放到补习班中讲,不择手段诱使或胁迫学生参与其本人在校外开办的补习班,其行为不仅败坏道德且形同“绑架”,涉嫌违法。要看到在职教师利用特权寻租渐呈蔓延之势,严重败坏了教师形象,妨碍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较之于治理有偿补课,指导学校、家庭和社会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的难度更大。在一些县中,进入6月份以后,因为各类考试的影响,学生基本等于放假,随后又是长达两个月的暑假,学生离开学校的时间太长,学校不可能不放假;我们也没有条件像澳大利亚那样规定“13岁以下孩子不能独自在家”;而对多数人来说,长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极不现实的。因此,要针对中国国情,将中小学学生的寒暑假生活作为一个现实课题,上升到国家工程加以研究。

  笔者学校所在开发区实行幼儿园至高中15年免费教育,同时对寒暑假家庭有困难的幼、小学生和寄宿制初、高中生的晚自习、周末督修,实行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加班费,效果良好。显然,进一步挖掘学校潜能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譬如节假日开放学校,用增加津贴或抵税的方式招募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参与辅导和管理。那种视教师无偿加班为当然的观念要转变,同时要保障教师享有法定待遇。另外,家、校要有意识地训练学生独处和休闲的能力,而这种教育当前是被严重忽视的,以致不少家长患有“孩子放假烦躁症”。

  总之,治理“补课”乱象也须拿出久久为功的韧劲方能奏效。

  (作者系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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