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志愿服务回馈制度
2015年06月18日09:07 | 来源:中国教育报
小字号
原标题:黑龙江建志愿服务回馈制度
本报讯(记者 曹曦)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在精神嘉许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志愿者就学、就业、就医优惠优待政策。
黑龙江提出,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折算纳入社会实践学分,逐步建立志愿服务意外保险制度,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特长,推广“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模式,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要把慈善文化纳入学校德育内容,开展国学课堂,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慈善组织进行慈善事业的理论研究。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理论研究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运作人才、专业服务人才、宣传推广人才等。要建立社会工作者培训基地,设置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慈善工作者的专业技能。
(来源:中国教育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