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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用“减法” 改革做“乘法”

2015年06月04日09:09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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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放权用“减法” 改革做“乘法”

  ■本报记者 禹跃昆 刘盾 王友文 赖红英

  广东与改革,仿佛是一对近义词。其实这不是偶然,广东人身上所独有的“敢为先、敏于行”的性格,让这里成为一片改革的热土。而教育领域,同样是改革的试验田。

  面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广东教育人旗帜鲜明、较真儿碰硬,明确“创强争先建高地”总抓手,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用放权的减法,换得教育综合改革的乘法。

  顶层设计,注重资源统一配置

  “广东最大的现实,就是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间的不均衡。”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说,所以教育综合改革对于广东而言更具现实意义。

  2012年,广东省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简称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分类改革总思路,先后出台20余份政策性文件,全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有了一揽子计划还不够,最重要的就是加强省级政府的统筹,撬动地方积极性,用小钱办大事。”罗伟其说,“而唯一的手段就是改革。”

  在茂名,过去一些县市不断想办法向上面要钱,钱拨下来后,干活就拖拖拉拉,几年都没建好一所学校。自2012年广东省将“创强争先建高地”作为教育发展总抓手后,中小学建设速度全面加快。2012年以来,茂名新建百万元以上校舍610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投入使用均控制在一年之内,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为何“拖拉专业户”突然就变成了“工作先锋队”?广东省教育厅给出的答案是:省教育厅变革资源配置方式,将分散在各个处室、各个项目的资金打包,利用一套科学严谨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以奖代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

  具体来看,就是将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教育“创强”的100亿元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第一期拨付根据“创强”督导验收、进度,当年按奖补控制数的40%拨付;第二期拨付,对通过验收的教育强镇,当年下拨剩余的奖补资金,2015年底前没有完成强镇验收的,将不再拨付。

  “创强”资金的使用,还明确了奖励先进、分类奖补、公平公开、注重绩效四项原则,改变过去项目分别评审、资金分散确定的做法,从重项目评审分配、轻指导监督向更加注重事中指导、事后监督转变,从而推动各地在“创强”时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资源配置方式激发了各地“创强”的积极性,广东省财政投入的100亿元“创强”资金撬动了粤东西北地区总计520亿元的“创强”投入,其中约100亿元来自民间投入。

  简政放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资源配置方式的提效,则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面对这一复杂课题,广东教育人敢闯敢试,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场简政放权运动,以壮士断腕的气魄砍掉过于集中的权力,迈出了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一步。

  “很多高校别说能将本校教师申报的项目为己所用,甚至都不知道教师申报了哪些项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黄崴在高校工作多年,深知“涉及高校的科研项目审批权在政府部门,而不在高校”的弊端。

  2013年7月,广东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向高校下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权等。

  “我们制定了一揽子计划,要求本科院校制定整体发展规划,据此引导本校教师围绕学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申报并确定项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教育厅已将自己可以二次分配的本科院校专项教学科研经费审批权全部下放至本科院校。

  据统计,省级教育层面,共取消了4项、转移了2项、委托管理了1项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要求,2012年省政府又将10项涉及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事务,列入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第一批目录。

  在顺德,从2011年起,启动教育放权改革,当年便取消58%的审批权,顺德的教育行政部门从管理教育转为治理教育,从管理者变成服务者。

  政贵有恒。在放权的同时,一个制度化的治理架构正在广东省内孕育成型。

  在佛山,以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为突破,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以教育维权为重点,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把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2014年,广东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依法治校“千校示范校”工作,计划从2014年至2018年,全省创建1000所具有示范作用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整体

  深圳,作为全国改革的前沿阵地,每天都在发生着改革的“春天故事”。各种教育最前沿的理念,在这片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里碰撞出火花。

  在深圳大学,正紧锣密鼓起草内地第一部高校专项立法——《深圳大学条例》。《条例》将通过立法和法治手段,厘清政府在高校行政权力的边界,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深大探索建立现代大学管理体制。

  同样在佛山,这个成为广东首批“争先”的先进市,政府充分发挥职责,采取积分制、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入学难,收获了群众的满意。

  珠三角地区改革的示范效应,“蔓延”到了其他地区,有的则升级为省级措施。

  2014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8个试点单位之一。广东省立即将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纳入省委改革办确定的“先行先试”200个改革试点之中,为全省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积累和提供经验。

  罗伟其告诉记者,目前,广东省启动了1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同时启动了一批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地市、各高校也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一大批改革试点项目。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体系基本建成。

  教育体制综合试点工作充分调动了各地教育改革积极性,如中山市出台了“1+N”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惠州市全面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

  今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计划3年时间投入50亿元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扩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与推进学校创新发展并重,建设若干所高水平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学科。

  “教育综合改革,广东人先行先试,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正在路上。”罗伟其说,只要我们的改革顺乎民意,满足了群众对美好教育梦的追求,我们就有了改革的底气和勇气。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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