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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27年 70余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2015年05月27日16:06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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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淀法院:27年 70余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六一国际儿童节临近,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发布了《海淀法院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据统计,27年以来,近七千名失足少年经过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这个“特殊课堂”的洗礼,绝大多数成功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人,其中70余人考上了大学,49名涉诉困境少年获得判后救助资金的救助,重新开启了崭新人生。

  少年小偷当幼儿教师

  因盗窃在18岁生日时被判缓刑的小丽从职高毕业后,最近成了一名幼儿教师。

  小丽因超生,没断奶就被送走,9岁才被接回,此时她的心已找不到归属。母亲跪地哀求,父亲麻绳鞭打,都难以驯服桀骜的小丽。又一次疾风暴雨后,17岁的小丽只身来到北京,因缺乏谋生技能,她把手伸向了大学生自习室内的财物。

  法官深知,与父母的隔阂是小丽犯罪的主要原因,若仅一判了之,她很可能会重蹈覆辙。法官帮小丽父母准备了一封致歉信,在法庭上宣读。小丽痛哭着扑到妈妈怀中。

  ▍评点

  全国首次探索

  “寓教于审”制度化运行

  海淀法院在全国首次探索“寓教于审”的科学化、制度化运行:一是开庭时,要求审判长利用审控辩帮四方均到齐的最佳时机,引导各方形成合力,从不同角度进行教育。二是宣判后,对判处监禁刑的,进行认罪服法和前途教育,鼓励其认真改造,争取减刑、假释;宣告非监禁刑的,召开帮教座谈会,邀请诉讼各方及社区帮教人员等参加,实现从审判到社区矫正的无缝对接。

  伤人青年成房企老总

  19岁的小孟来自东北农村,在一所知名重点大学读法律专业。一天晚上,因打扑克时说话声音过大,班长前来干预,与小孟发生纠纷,小孟感到受辱,从宿舍拿了一把水果刀,扎入班长胸口。所幸抢救及时,班长没留下后遗症。

  法官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孟成绩优异,一贯表现不错,经多次与学校沟通,学校同意继续接收其上学。鉴于小孟属于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而被害人也有一定责任,法官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为使小孟能顺利毕业、就业,法院未向小孟学校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邮寄判决书,而是将其保存在法院。没有“犯罪档案”的羁绊,小孟毕业、求职都十分顺利,目前已成为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老总。

  ▍评点

  探索“大学生档案封存”

  给犯罪学生个机会

  刑诉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海淀法院根据辖区高校众多的情况,探索“大学生档案封存”制度,其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初犯、偶犯,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适用非监禁刑的大学生犯罪。为犯罪大学生重新做人提供了机会。

  本报记者 林靖 J151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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