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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歌词曲作家谈儿歌“迟暮”:一首儿歌稿费30元

2014年03月21日17:1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一位歌词曲作家谈儿歌“迟暮”:一首儿歌稿费30元

  新华网南昌3月21日电(记者 袁慧晶)江西赣州人罗晓航是我国知名儿歌词曲作家。这位1982年入行时仅28岁的愣小伙,如今已步入暮年。而与他一起步入暮年的,还有当下儿歌创作的“大环境”。

  3月21日,是第38个世界儿歌日。儿歌作为儿童文学最古老也最基本的体裁形式之一,承载着每一代人的童年记忆。但近年来,这个记忆载体的创作市场,却渐渐步入“迟暮”状态:写一首儿歌,酬劳仅30元;难寻青年一代的接班人;优秀的儿歌作品同样难推广。

  罗晓航是1992年开始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国家一级作曲家、词作家,30年间孜孜不倦耕耘在儿童音乐的土壤上,创作了《小袋鼠》《小猫钓鱼》《菱角弯弯》等上千首儿歌作品,有23首作品选入中小学、幼儿园音乐教材,已出版《童年的沙滩》《儿童寓言歌曲》《儿童话歌曲》等10部作品专集和9盘盒带、vcd歌曲专辑,他主编的“儿童歌曲系列丛书”(14部)已在全国发行。

  提起当年儿歌创作的良好氛围以及当时的恩师,罗晓航难掩兴奋,他兴致勃勃地开始给记者列数道:“《一分钱》《春天在哪里》的作曲者潘振声,《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的作曲者瞿希贤,《我们的田野》的作曲者张文纲……那时候的我们在一起创作、讨论非常愉快。”

  “可如今,他们都离世了。”罗晓航语调渐沉,一种深深的孤独流露出来。这些年,他失去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伙伴,而新伙伴却迟迟未出现。罗晓航不是没有想过找个接班人,可现在愿意把儿童歌曲创作为主业的青年一代太少了,他不知道上哪儿去找。

  儿歌创作有多“不招人待见”,从创作者的微乎其微的酬劳上可见一斑。“给杂志写一首儿童歌曲,稿费是30元;给企业写歌大约是500元到1万元;给电视节目酬劳至少1万元,多则10多万元。”罗晓航吐露:“同样是创作,儿歌创作者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差距,超乎想象的大。”

  有出版社曾帮罗晓航出过光盘、盒带,大约收录他的15首歌曲,付给他的酬劳是1千元。而这种酬劳看上去很廉价的专辑,对于儿歌创作者却是一种莫大的荣耀。“我一直尊崇敬仰的一些老师,到去世都没能出过专辑。”罗晓航连用了两个“很艰难”来形容出版音像制品的难度。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今儿歌创作好作品难,有了好作品推广更难。罗晓航说,一般像他们这种音乐创作人多潜心创作,没有太多市场方面的经验,也没有太多人脉,比较依赖于出版社;往往将稿纸交给出版社就不管后续的事情了。

  而音像出版社不是做学问的,讲究经济效益。一首儿歌从底稿上的音符和文字变成能够流传的歌曲,中间需要经过很多道工序,乐队、音乐、伴奏、演唱……都需要制作成本,如果专辑卖不出去,就意味着赔本。“将心比心,他们也不容易。”罗晓航因此非常感激曾经那些素未谋面却帮他出版过儿童专辑的编辑。

  “出不了盒带、专辑,大部分儿童音乐创作人的作品都变成了铅字,投稿给了杂志社,静静地等待被‘伯乐’发现的一天。”罗晓航的很多作品也是如此“遭遇”,但他心中仍对一些未能走上市场的作品抱有期待。

  但就是像杂志社这样的“非主流”出口,也在日益萎缩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大部分省份都有文艺刊物,刊上有专门的儿童歌曲专栏,可以供人发表作品。而今天,全国仅剩下《儿童音乐》这一份刊物能让儿童音乐创作人的作品“见到阳光”。

  对于未来儿童音乐创作的出路,罗晓航有些“认命”,他说自己是一个纯学者,之所以能坚持创作少儿音乐30年,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但罗晓航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文艺工作者,对于大局如何改变十分迷惘;他只反复地对记者说了同一句话:“我真的还有一些好作品,可惜推不出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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