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到了,正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新《消法》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作出规定,特殊商品除外,消费者可以7天内无理由退货。新《消法》还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中小学生即将开学,在新学期中,中小学生要认真学习新《消法》的有关内容,了解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及发生消费纠纷时解决的途径,更好地依法维权。在此,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中小学生,要学习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树立文明、健康、节俭、保护环境的消费观,提高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1.中小学生要摒弃攀比消费、盲目消费、奢侈消费的心理,培养理智、节俭的消费意识,要理智对待商家为开学而举行的各种促销的行为,合理购买自己实际需要的文具及生活用品;
2.不要在校门口或地摊随意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购买商品要注意查看保质期、主要成分等标识;要关注产品说明书;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保质期的商品;
3.要努力掌握所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消费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投诉。
(来源: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