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布《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今后如果发生教育突发事件,将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和地方整改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介绍,《办法》的出台是要建设一支应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的“救火队”。
何秀超:一直以来,涉及教育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这包括自然灾害,包括校园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考试安全,也包括一些师德败坏事件等等。推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有效解决,需要通过教育督导及时对地方政府和学校进行督促检查。
《办法》规定,实施重大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将坚持“及时有效、公正公开”的原则,内容将涵盖从预防隐患,开展救援、立案调查到事后评估等应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的全过程。特别重大的教育突发事件,将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和地方整改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何秀超:推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的解决,需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紧密配合。我们还建立了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和督导问责机制,规定专项督导结果是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的重要依据,也明确了要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记者杜希萌)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