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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境外如何惩治未成年人遭性侵 多国化学阉割【5】

2013年10月09日07:28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1996年,美国就颁布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织紧法网打击性罪犯。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在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

(责编:值班编辑、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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