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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并后学报还在办 举报人称每年敛财600多万

2013年02月18日07: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学校合并后学报还在办举报人称每年敛财600多万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官方网站上刊登的该刊自然科学版2013年第1期封面照片。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

  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

  近日,有人向中国青年报举报称,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已与北方交通大学(2003年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合并,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为了敛财,该刊每月出版3期”。

  举报人称,为了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并设立了专门的学报官方网站,但该网站也没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假刊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敛财。据我测算,《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每年敛财不少于600万元。”举报人称。

  对于举报人反映的上述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月刊改旬刊,发表文章必须付费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在其官方网站上称,该杂志为大专类学报期刊,系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主办,具有国家统一刊号,全国公开发行。

  2010年8月16日,官网一篇“热烈祝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杂志由月刊改为旬刊”的文章称,学报由月刊改为旬刊,每月出3期。其中,上旬、中旬刊为社会科学版,下旬刊为自然科学版。

  官网还称:“本刊是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以反映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反映科研、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教育教学、思想政治以及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园地。”

  从官网“在线留言”中的编辑与读者交流可以看出,该学报不仅收取版面费,还大量使用了论文代理。如有投稿者问“在你刊发表论文怎么收费”,管理员回复称:“关于版面费,是根据文章字符数和质量决定的。请先投稿,审稿通过后会告知您版面费!”

  当投稿者问版面费汇款地址为何是哈尔滨某地址时,管理员称:“我社有部分特约编辑代理收稿”。还有人问“编辑部有叫赵某某的吗?”管理员回复:“本刊编辑部没有叫赵某某的编辑,它应该只是本刊的一个代理。”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目录显示,该刊一共刊登250余篇文章,厚达400页。其中的许多文章只有1页长。自然科学版2013年第1期目录显示,文章也有200余篇,其中的许多文章也只有1页长。

  记者以投稿者的身份与学报一位自称姓王的编辑取得联系,他说,版面费的收取标准为:“1.5个页面3600字符,750元;两个页面4800字符,900元;3个页面7200字符,1100元。”

  他还表示:“不管文章有多好、质量有多高,必须付费,本刊不存在免费刊登的情况。”

  记者问:“根据期刊出版许可证上的信息,你们不是月刊吗?怎么变成旬刊了?”他说:“那个错了,实际上是旬刊。”

  举报人称,《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正是通过月刊到旬刊的“摇身一变”,一年下来就能增加24期,也因此可以获得更大利益。

  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都不存在

  “本刊的主管单位是国家电力公司;主办单位是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编辑出版是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杂志编辑部。”在该学报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有这样一段清晰的介绍。

  资料显示,国家电力公司早已不存在了。2000年后,我国开始了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2002年年底,“国家电力公司”剥离出的电力传输和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运行,而各发电厂被划归分属五大“发电集团”(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运行。

  对此,记者以投稿者身份打电话问询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一徐姓编辑,提出了主管单位的问题,她这样告诉记者:“我们的主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一提到国家电力公司,人们都会自然联想到国家电网,大家都知道嘛,这没什么啊。”

  学报主办单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现在也已经不存在了。资料显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0年,2000年4月11日,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北京交通大学的前身北方交通大学。

  按理说,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被合并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也不应存在了,为何该学报仍然出版呢?

  办刊地点也找不到,编辑部拒作者上门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出版许可证”上标注的学报办刊地址为“北京海淀区阜成路42号”。

  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北京海淀区阜成路42号是“中裕商务花园”。该小区招租办一王姓经理说,该区全部是写字楼,以电子类公司租用为主,大大小小的单位有几百家。

  “该小区不管任何单位租用,都必须在我们这儿登记。”王经理说,他在数据库和登记册上查阅后说,该小区并没有《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的任何登记信息,“我们这儿确实没有这家单位”。

  记者随即查阅了网址为“www.beijingdianli.org”的《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官方网站,在其网页最左边“版权信息”一栏中“地址”标注的却是“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与该学报期刊出版许可证上标注的地址明显不一致。

  随即,记者又赶到“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进行核实,没想到,此地却是北京交通大学所在地。记者拨通了该学报编辑部的电话,一位不愿具名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不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办公了,学校合并后,已独立分离出来了,我们已经搬出来在别处办公了。”

  “那你们现在哪里办公?”记者追问。“上园村2号。”对方答。

  然而,记者找了一圈,也没能找到“上园村2号”。管理该辖区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大钟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园村2号没有登记,现在根本没有这个地方。”

  记者以作者身份表示要求到该学报编辑部当面与他们交谈,并先后多次打电话询问此事。

  “我们学报,不接待任何作者上门洽谈。即使你到我们单位门口了,我也不会给你开门的,我们只通过电话、工作QQ和电子邮件联系。”编辑部一位自称姓徐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上述提到的编辑部一姓王的工作人员也婉拒了记者的上门请求。

  交大: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在中国最大的数字出版平台中国知网上,记者未能查阅到该学报。在该学报官网的“在线交流”中,管理员在回答读者提问时称:“本刊目前只入了万方数据和维普资讯,在中国知网上是查不到的。已经出刊的文章会在一个月内上维普网,万方的稍慢一些。”

  然而,有人在2011年1月留言称,该学报在中国知网不见一点踪影,万方数据库仅仅上了几期,显示还有错误;维普资讯网至今才收录4期(自然科学版)。

  在国家图书馆的期刊室,记者也未能找到这本期刊。

  为此,记者专门到北京交通大学实地采访。

  北京交通大学宣传部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学校对此事并不知情,在2000年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该校时,已经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出版许可证交主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了。“这份学报还在出的话,如果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记者查阅《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及其官方网站发现,“宋守信”被标注为该学报的主编。

  宋守信曾任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等职。2000年4月,任北方交通大学副校长,目前已退休。

  北京交通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称,宋守信在学校的声望很高,他一直因《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的事受到电话和邮件的骚扰,但他本人并不知情,一心想举报此事。

  记者与宋守信取得了联系,他表示跟学校的态度一致,如果学报对他的声誉造成损害,他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新闻出版总署:该学报应该属于非法出版物

  举报人称,根据新闻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必须有主办单位。而《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的主办单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不存在了,因此这个期刊也就是不存在的。

  他说,他向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咨询了,答复是自2004年起,《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便没有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登记了。

  然而,奇怪的是,记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官方网站查询却发现,该学报仍有登记信息。对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这一情况,记者专门致电新闻出版总署,总署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无论任何报纸、期刊,不管什么原因,必须有实际存在的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

  “对于单位因国家需要按政策重新拆分、组合,原来报纸、期刊的主管单位或主办单位不再存在的,该期刊要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合理过渡到合并后的高校之下,要么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合理变更或者撤销。如果不履行任何手续,依旧按照先前继续出版的,那肯定有问题。”该工作人员接着解释道。

  事实上,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网站上,先后有30多人次询问这份学报是否合法,出版局的回复是:“经核实,该学校早已撤销,《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自2004年起未在我局登记,也多年未参加北京市报刊登记和年检,具体出版情况不明,建议您慎重投稿。”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一位负责人也介绍称,根据现行政策,一所高校只有一份学报,211、教育部重点大学可以有两份学报(社科版、自然科学版),北京交通大学已经有两份学报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主办、主管单位都没了,不可能通过审批,如果还在出,应该属于非法出版物。

  那为什么这份学报还能在新闻出版总署的数据库中查阅到呢?事实上,很多人正是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该学报的信息,才相信这是一家合法刊物的。但上述负责人说,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刊物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了,但新闻出版总署可能还没有掌握情况,所以信息库的更新可能有所滞后,下一步还要加强信息交流和相关监管。(记者 叶铁桥 实习生 张红光)

(责任编辑:熊旭、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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