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恢复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是昨天一则新闻报道的标题。
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为什么要拆除呢?这里指的就是农村初中、小学等学校的撤校并校行动。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根据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进行适当合并。
轰轰烈烈的撤校运动背后,是不断消失的学校。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公布的报告《探索农村教育的科学发展》中提到,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也就是说,几乎每过1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
合并的本意是为了优化教育资源,也许在教育部门看来,在偏僻的农村专设一所学校是浪费资源的行为,把分散化为集中,从经济投入、师资配备等角度来说无疑是更有效率。可是教学资源不断集中的过程,也是上学成本不断上升的过程。村里的学校没了,被合并到镇上去了,原来走路几分钟十几分钟就能到的,现在得起早上学,个别的甚至来回要走两三个小时。走路实在吃不消,学校撤并后很多学生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学,由于农村道路条件较差,车况良莠不齐,交通状况复杂,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难以切实得到保障。那一起起的校车事故报道得还少吗?尤其是在农村,校车可不是标准化配置,要知道,有的学生只能坐运猪车上学。而除了安全问题,一些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随着学校撤并加大。乘坐交通工具上学,增加了交通费用。寄宿生还要承担部分或全部伙食费。有的家长在县镇陪读,另需支付房租等生活费用。这样算下来,教学资源看上去集中了,但是也造成了时间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严重的还出现了因为学校撤并学生辍学的现象。
我们的小学课本里学过一个成语叫拔苗助长。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成长都是有其自然规律的,不能违背规律搞一刀切的运动。就拿撤校并校来说,可能有的撤了有利于集中教学,可有的撤了就会给学生和家长们造成不便。在撤校条件不成熟的时候硬要撤校,只会带来负面效果。你让那些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不必要”了,那有些孩子只能用脚投票——从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变成不上学了。
现在这些原本必要的被撤并的学校纷纷恢复保留,这当然是好事。这不仅是尊重农村办学规律和实际,更是对民意民情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