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父母”輸出“雞娃”理念?教育部:若屬惡意炒作,露頭就打
截圖來源:教育部網站
人民網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李依環)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4078號建議的答復。針對“嚴防“名校父母”輸出“雞娃”理念抵消“雙減”工作成效”的建議,答復中表示,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雙減”工作重要決策部署,聯合中央網信辦等部門繼續開展線上巡查,集中治理蹭炒教育熱點、編造虛假信息、渲染升學焦慮等惡意炒作行為,堅持露頭就打、重拳出擊,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答復指出,教育部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雙減”作為部黨組“一號工程”,會同有關部門以極大的決心和力度狠抓落實,持續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尤其注重淨化線上培訓生態,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出台網絡規范使用校名的制度規定
在網絡規范使用校名的制度規定方面,2021年5月,教育部等八部門發布《關於規范“大學”“學院”名稱登記使用的意見》,明確要求,除經批准設立的大學、學院以及由其設立的內部機構或由其發起並依法登記的組織機構外,其他組織機構不得在牌匾、廣告等對外宣傳以及其他各類活動中使用“大學”“學院”字樣。意見發布后,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一批違規問題,對逾期仍違規使用“大學”“學院”字樣開展活動的,已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另一方面,中央網信辦出台賬號管理相關規定。2022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要求,互聯網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申請注冊從事經濟、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賬號,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要求其提供服務資質、職業資格、專業背景等相關材料,予以核驗並在賬號信息中加注專門標識。”
據悉,《規定》自2022年8月1日開始施行,進一步明確了利用名校炒作獲取利潤相關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開展清理整治違規行為的專項行動
一是開展常態化巡查監管。教育部組織專門力量,抽取線上培訓機構和重點網站平台,就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雙減”政策要求情況,持續不間斷開展線上巡查監管,已依法依規處置1200多條違規問題線索。指導各地清理打著“名校父母”旗號制造教育焦慮的行為。
二是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為鞏固“雙減”治理成果,教育部於2022年1月至3月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線上培訓巡查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嚴查嚴處違規線上培訓,淨化線上學習環境。
專項行動期間,全國開展線上巡查15萬輪次﹔巡查有証線上培訓機構34家、其他類型線上機構229家、網絡平台328家、微信公眾號972個、小程序456個、互聯網移動應用程序(APP)2336個、電視台等網絡渠道51個﹔查處違規問題534條,通報違規線上機構2家,指導9家網絡平台清理違規線索近5000條並向社會公開發出治理違規培訓的聲明,形成了打擊違規線上培訓、炒作教育焦慮的態勢,保障了學生和家長的正當權益。
加強對內容發布和經營活動的審查監管
一是同步開展“清朗”行動。2022年7月,在中央“雙減”工作實施一周年之際,中央網信辦牽頭,聯合教育部及相關部門,共同啟動2022年暑期“清朗”專項行動,將線上培訓和網站平台同步納入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壓實網站平台審核責任,要求網站平台聚焦重點問題,把握關鍵環節,深入排查產品功能,管住重點版塊環節,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要求對線上培訓違規行為嚴查重處,確保線上培訓網絡環境同步“清朗”。
二是打擊違規網絡賬號。從2021年4月開始,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為期7個月的“呵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教育培訓類廣告清理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等名義或形象作推薦、証明,假扮“名師”誤導青少年以及含有“軟色情”內容的教育培訓類廣告。2021年已辦結教育培訓類廣告案件2376件。2022年中考期間,指導江蘇等地封禁兜售教育焦慮,惡意炒作考試升學的營銷賬號40多個,切實維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
探索建立線上教育申報審批備案機制
一是推進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備改審”工作。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教育部制定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備案改審批的辦法和標准,指導各地開展線上機構“備改審”工作。教育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取得線上培訓資質的機構名單,便於家長和學生理性選擇,嚴防被無資質線上機構誘導。
二是實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簡稱教育移動應用)備案管理。目前,社會公眾均可登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網站查詢通過備案審核的教育移動應用程序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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