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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扭轉“唯分數、唯升學”不良傾向

2021年03月18日14:50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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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孫競)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評價指南》)。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今天下午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評價指南》著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把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作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核心,扭轉“唯分數、唯升學”不良傾向。

呂玉剛介紹,《評價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提出了指標體系。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五方面內容,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五方面內容,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方面內容。

制定《評價指南》,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作為一條紅線貫穿始終。”呂玉剛說,“比如說在縣域教育質量評價當中,我們把價值導向作為一個重要的評價內容,重點考察這個地方是不是落實了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是不是樹立了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念和正確的政績觀,是否做到了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地以升學率或者考試成績來評價學校、評價校長、評價老師。”

呂玉剛特別提到,教育部此前要求學校加強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看上去似乎是小事,實際上是“小切口大改革”。“這五項管理直接關系著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這也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這次把這些內容都作為評價學校的重要內容,也是回應了社會和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和期待。”呂玉剛說。

《評價指南》要求,在實施工作中要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合格程度,又要關注進步程度、努力程度﹔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既要關注整體成效和全面發展,又要關注特色發展和個性發展。

北京師范大學校長董奇認為,《評價指南》在評價中強調了“變化情況”,例如要求“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這些要求符合我國的教育實際,能讓所有教育人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和希望。

董奇談到,評價的目的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而要因地制宜,符合實際,看起點、看進步、看增值。實事求是考察不同地區與學校在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教育發展水平、師資生源等方面的差異,強調在自身原有基礎上的發展變化和進步貢獻,有利於調動全體教育系統的領導、教師們的積極性、創造性,做到更加公平公正。

《評價指南》明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行縣和校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並強調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將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挂鉤。

 

(責編:孫競、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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