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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課程:從分數至上到發展取向

豐向日
2021年01月26日08:39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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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評價課程:從分數至上到發展取向

學生能獲得高分卻要人為壓分,會讓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失去獲得感、成就感,對學生成長發展、身心健康都無益處

正態分布意味著高分隻能是少數。以正態分布來限制學生成績,對於學生的努力、教師的付出都是不公平的,不僅會影響學生通過努力達到理想成績的學習積極性,也會打消教師以教學改革實現學生共同發展的探索意願。學生能獲得高分卻要人為壓分,會讓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失去獲得感、成就感,對學生成長發展、身心健康都無益處。在今天這樣一個大變革大發展的時代,大學生面臨的競爭和壓力越來越大,能獲取高分對他們是最大激勵,學習的效能感也會遷移到其他方面,提升他們戰勝困難的自信心和意志力。

要求大學生課程成績必須是正態分布,管理者和支持者主要給出兩條理由:一是為了避免一些老師以給學生高分換取生評教好成績,導致部分學生選課隻選能得高分的課程。不同專業、不同課程難度系數不一樣,學生學習成績受諸多因素共同作用,讓每門課程高分、低分比例大體一致,既不符合客觀實際也違背教育教學規律。以正態分布改變教風學風隻治標不治本。改變教師和學生的功利心態,關鍵還要在教師教學評價和學生綜合評價上發力。如果對教師教學評價以生評教為主,很難改變教師把心思用在討好學生上﹔如果學生保研、評獎等隻看課程分數,很難改變學生不顧興趣隻為高分選課。二是希望教師通過學生成績是否符合正態分布反思自己命題問題,以提高命題的水平。其背后的邏輯是學生成績符合正態分布,說明試題有區分度、難易程度合適。大學的課程考試不是選拔考試,一個班成績分布狀況也很難說明試題到底難易程度如何。判斷大學課程命題科學與否,關鍵看試題能否測驗學生在課程目標上的達成度,而不是簡單看難易程度,不能認為學生高分多試題水平就不夠。一份試題即使難易程度適當,如果只是考查學生記憶積累,也不是好的試題。

關於大學考試分數的紛爭帶給我們的思考,不只是考試分數是否需要正態分布,更是大學課程評價的價值

從上述管理者、支持者給出的理由及爭議的焦點來看,大學課程評價仍然是分數中心、行政主導,課程評價成為管理的重要手段,分數是管理的砝碼。在這種管理主義傾向的評價下,教務部門嚴格程序、注重結果和集中統一要求,教師則按照要求機械執行評價,學生被動地接受評價,評價的價值對學生而言就是分出層次等級,對教師而言就是寫一個基於分數的試卷分析。此次關於大學考試分數的紛爭,帶給我們思考的不只是考試分數是否需要正態分布,更是大學課程評價的價值。

我國高等教育已進入全面提升質量階段,課程評價是課程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提升課程質量進而提升專業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抓手。大學課程評價必須走出結果中心、分數中心,以促進師生發展作為基本價值取向。近年來,教育部不斷加強本科教育質量建設,提出嚴把考試關,管理嚴起來,如果大學課程評價不從分數中心轉向發展中心,教務部門只是通過分數正態分布這樣的手段來嚴格把關,是不能從根本上提高教育質量的。

以發展為取向的課程評價,在評價目標上,要聚焦課程設置對專業培養目標的支撐度、吻合度以及課程內容與課程目標、學生學習成果的關聯度。在評價功能上,要更加聚焦學生在學習成果上的表現,充分發揮評價的診斷、反饋功能,以更好推進學生改進學習、教師改進教學。在評價主體上,學生不僅是被評價的對象,也是評價過程的積極參與者﹔教師不僅是被監督和控制的評價執行者,更是一個主動運用評價來監控課程質量的主體。當教師和學生成為評價的主體,教師對教學、學生對學習的責任和義務都會增強,教學的創造力、學習的內驅力都會被最大限度地激發。依據課程的性質、評價的目的,人才培養利益相關者、校內管理人員等都可成為評價的主體,評價的形式和手段方法可以更加多元,充分發揮混合、綜合評價的作用。

大學課程評價從分數中心轉向發展取向,需要學校治理體系的變革。教師應該擁有教學、評價的自主權,但這種權利不是無限度的,需要監管與領導。教務管理部門由於專業性、學術性的不足對教師教學、評價的監管不僅難以起到專業、科學的引領,而且還會引發教師心理的抵觸,甚至被認為是“行政干預學術”。大學應發揮校院兩級教研室、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學術部門與組織的課程、教學、評價領導力,在課程評價標准、內容、方式等方面發揮審核和指導作用。從大學治理體系的現狀來看,很多需要學術部門主導的事被管理部門代替,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機構在人才培養方面的學術領導力還沒有充分發揮。人才培養是大學的中心工作,大學應系統推進包括課程評價在內的管理和評價改革,充分發揮評價在師生發展上的促進作用。

(作者系天津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

(責編:李依環、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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