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滾動新聞

玩真心話大冒險 女生被激下水后不幸溺亡 法院宣判

2018年09月15日14:46 | 來源:錢江晚報
小字號

男生陳某多次語言刺激女生“去跳河”,被判承擔10%的責任

另四名同學各承擔4%的責任

這是發生在衢州某小學六年級學生中的一起悲劇。

同班同學玩“真心話大冒險”游戲,女生玲玲與潔潔(均為化名)賭輸了,男生陳某多次語言刺激她們倆“去跳河”,其他幾位同學也紛紛附和,跟隨兩個女生到了河邊,玲玲和潔潔情緒失控,手牽手順著埠頭台階下水,兌現賭約,結果被湍急的水流沖走,潔潔被救起,而玲玲不幸溺亡。

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陳某承擔10%的責任,被告徐某、祝某、吳某、鄭某各承擔4%的責任,且本案系共同過失構成共同侵權,因上述5被告均系限制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應分別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並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后,有兩名被告提出上訴,但在接到法院預交訴訟費的通知期限內,他們既未預交訴訟費,又不提出緩交申請。前不久,衢州中院作出裁定,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同學之間玩真心話大冒險

“冒險”選項是跳河

玲玲、潔潔、陳某、徐某、祝某、吳某等十人均為衢江區某小學六(一)班學生。去年4月19日,這十位同學接到數學老師的通知,參加學校組織的奧數比賽。

當日,這些同學相聚時,玩“真心話大冒險”游戲。他們的玩法是:將一副標准54張扑克剔除大小王,參與的每個人從剩下的52張牌中隨意抽取2張,同時亮牌,兩張牌花色相同的為輸家(如有多人牌花色相同也同樣為輸家),要接受跳河的懲罰。結果,玲玲和潔潔兩人成了輸家。

4月23日上午,上述同學到學校補課。10時40分許,同學們補課結束一同離開學校。途中,陳某提起前幾天的游戲,玲玲和潔潔輸了,應該履行賭約。

中午大家在飯店吃飯,飯后一起來到另一個同學呂某家門口。此時,陳某對玲玲和潔潔說:“你們怎麼還不去跳?”期間,他們又來到吳某家裡玩,陳某又說:“有本事你們就去跳,我會幫你們報警的”。

被激后情緒激動

一名女生履行賭約溺亡

在這麼多同學面前,玲玲被陳某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情緒異常波動。

於是,玲玲和潔潔從吳某家裡出來,向村邊的衢江走去,准備履行賭約。

陳某、徐某、祝某、吳某尾隨其后。途中,陳某又說了刺激性言語。

一行人來到河邊的埠頭,也許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下水前,玲玲分別給徐某、胡某(沒有在現場的兩位同學)寫了兩張內容是“對不起”的紙條,交給吳某,讓她轉交。潔潔也寫了紙條,但寫了一半便撕了丟進河裡。

然后,玲玲和潔潔手牽手順著埠頭台階下水,兩人在水裡越走越深。

此時,岸上的同學開始呼喊:“好了,快回來!”但呼喊聲未能阻止她們下水的腳步。

河底青苔滿布,兩個女生滑倒后很快被湍急的水流給沖走了。玲玲個頭較矮,被水流沖走后不見了蹤影,潔潔個頭較高,在水裡一沉一浮,被聞訊趕來的村民救起。

女生家屬告上法庭

法官稱涉事者都有責任

年僅12歲的玲玲就這樣賭丟了性命,事發后第四天,遺體才被打撈上來。

去年11月13日,玲玲的父母將陳某、鄭某(潔潔)、徐某、祝某、吳某5位同班同學及其父母一同告上衢江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賠償玲玲的死亡損失費及精神撫慰金71萬余元。

今年6月7日,衢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除了言語刺激,根據陳某的智力、年齡,及面對河水較深且湍急的河流,本應預見到兩個十二三歲的小女孩下水的危險性,但卻視而不見,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她們下水、終止危險游戲,故其對玲玲下水溺亡具有相當過錯,鑒於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同理,被告徐某、祝某、吳某、鄭某也本應預見到玲玲下水的危險性,但均未予以有效勸阻,且潔潔還陪同玲玲一起下水,客觀上增強了玲玲下水的勇氣,故上述被告對玲玲下水溺亡這一損害后果也具有一定過錯,其監護人均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玲玲意外身亡,其父母作為監護人,對玲玲具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在日常生活中,應教育其盡量照顧自己,注意自身安全,避免與其年齡、心智不相匹配的活動。但從本案看,兩原告的監護存在不足,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具有重大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記者 盛偉通訊員 錢俊皓)

(責編:孫競、熊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