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亂象的早教市場也該規范了
媒體調查發現,家長對早教的認識發生了變化,不少家長已經從前幾年“要不要上”的焦慮,轉變為了上什麼樣的早教機構的謹慎。一些“高大上”的早教機構,時常被爆出沒有辦學資質、師資問題模棱兩可、不少課程東拼西湊等問題。
有評論說,早教市場的“瘋狂”源自家長的瘋狂,這話聽起來十分提氣,畢竟專家們一再強調幼兒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玩”,一些家長怎麼就是不聽呢?但當看到新聞報道中,很多教師也把孩子送往早教機構時,對於早教的認識和管理,就必須有所改進了。
2018年《中國早教藍皮書》顯示,2017年我國早教市場規模可能突破2000億元,家庭對早教的消費水平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呈上升趨勢,對早教支出500—1000元/月佔比最高,達四成多。應該認識到,家長對早教市場的需求是現實存在的,政府有必要對這個消費訴求進行適當的干預使其降溫,相關部門應該做好工作去引導和規范。當然,如果只是簡單去宣傳降溫,無法解決現實問題。
不難發現,家長對早教的訴求並非是“應試的”:有的家長希望孩子通過參加親子訓練班,以后更健康、更快樂﹔有的家長則期待孩子上了培訓班后,在思維、習慣、人文素養等方面都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說,這些理性的育兒消費需求,早教市場可以滿足,也有滿足的必要,隻要早教市場遵循國家的規定和科學育兒的要求,就沒必要一棍子打死。
現實問題是,一些早教機構根本沒有培訓或者教育的資質,有些機構的課程都是東拼西湊,缺乏科學的安排,有些培訓機構則涉及虛假宣傳……家長陷入了“隻選貴的”“貴的就好”的窠臼,在此刺激下,早教機構的價格更是越來越離譜。從這個角度說,相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為公眾提供可以借鑒的信息。
在新聞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些家長為了選擇早教機構,都會付出很多精力去調查。相關部門清理違法違規的早教機構並非無法可依。如上面所言,早教機構的問題多是涉及沒有資質和虛假宣傳,而我國對此方面有嚴格規定,相關部門完全可以依法對其清理。而虛假宣傳方面,民促法規定,相關部門可以對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的予以罰款,甚至在情節嚴重時責令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証。在此語境下,早教市場的規范也就成為相關部門“想不想管”的問題了。
眾所周知,今年全國各地啟動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此次工作力度之大、范圍之廣都是空前的。但必須正視的問題是,這次治理更多關注的是與小學和中學相對應的培訓機構,對早教機構的清查力度還不夠。這一點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畢竟,日益龐大的早教市場不能等到出了事情再去管。(作者:劉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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