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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改革配套文件《初中學考實施辦法》公布

廣東:全部科目列入初中學考

2018年07月27日08:50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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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考)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與此前相比,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在考試科目、內容、方式、時間和成績呈現等方面都有新變化。昨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向社會公布。廣東省考試院發布了權威解讀和專家點評。

學完即考 難度下降

根據《初中學考實施辦法》,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范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各科目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在考試方式上,各科考試結合科目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面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非筆試科目的考試。語文、數學和地理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的方式。道德與法治、歷史可採用閉卷、開卷與閉卷相結合或開卷的方式。外語實行閉卷筆試加聽力(或聽說)測試的方式。物理、化學和生物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和現場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體育與健康考試在初中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在九年級時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為必測項目,另外選擇體能及運動技能各一項進行現場考試,並當場給出成績。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3個科目要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音樂和美術科目要將過程性評價與終結評價有機結合,進行1~2項實際技能的考核。

鼓勵僅以“等級”呈現成績

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可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考試成績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成績,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為保証公平,可將學生招生錄取考試科目的成績轉換成標准分或等級分呈現,以確保不同科目考試成績的可比性。

初中學考成績將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參考指標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

各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要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規定的每門課程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將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滿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設定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分值。要避免個別科目分值過低,科目之間分值差距過大。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個科目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於錄取總分的8%。理化(或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最遲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起須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鼓勵採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

廣東省教育廳負責人權威解讀:

問:什麼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過去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有何不同,主要功能是什麼?

答:過去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兩考合一的考試,除少量試題是衡量學生畢業條件外,大部分試題是以常模為參照的選拔性招生考試。

初中學考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完全以《課程標准》為參照的“水平考試”,強調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准》命題,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注重對能力的考查,杜絕偏題、怪題,難度比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有所降低,有利於減輕學生備考的負擔和壓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問:如何處理“全科開考”和不增加學生負擔的關系?

答:按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全科開考,目的在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

從表面上看,全面設置考試科目似乎加大學生負擔,但從本質上看,學習負擔主要體現在考試的難易程度上,而不在於考試科目的多與寡。初中學考科目均是國家所規定的應教、應學的課程,由於考試命題實行的是課程標准參照的“水平考試”,衡量的是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比過去的側重選拔的初中學業考試難度有所下降。而且,初中階段的學習處在夯實基礎的階段,如果過早地、人為地限制考試科目,看上去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學生的考試負擔,但其實忽視了學生在其他非考試科目上的發展。此外,有些市還允許學生選擇個別計入招生錄取的科目,學生的心理壓力和對自身短板的焦慮會有所減輕。為防止增加學生負擔,這次改革對初中學考進行了綜合設計。

在中考招生中,允許學生在語文、數學、外語3科以及體育與健康科目之外,按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等原則,選擇其他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沒有把所有的考試科目都納入錄取計分總成績。沒有納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成績的科目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考試成績合格即可。

問:初中學考成績如何在招生錄取中使用?

答:《初中學考實施辦法》沒有把所有的考試科目都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在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上,語文、數學、外語是基礎學科,具有基礎性和工具性,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

此外,為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要求將體育與健康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並要求滿分值權重不低於錄取總分的8%。在語文、數學、外語以及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之外,要求各市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個科目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同時要求各市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規定的每門課程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將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為招生錄取分數。沒有作為招生錄取的初中學考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即可,並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具體反映和體現。

問:初中學考制度改革的時間和進度是怎麼安排?

答:按教育部的總體部署,結合廣東省實際,廣東省初中學考必須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考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不過初中學考全面落實的時間,即初中學考所有科目開考時間及採用新的招生模式和機制的時間,各市是不同的。廣東省採用的是試點先行的辦法,也就是說2017年啟動試點的市,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初中學考,從2020年起開始實施依據初中學考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改革﹔2018年啟動試點的市,從2018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初中學考,從2021年起開始實施依據初中學考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改革﹔其他市從2020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初中學考,從2023年開始實施基於初中學考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辦法改革。(林霞虹 粵考宣)

(責編:時寶韞(實習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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