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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高考報名條件公布【3】

2016年10月27日15:01 | 來源:廣西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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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強領導,切實做好報名工作

(一)加強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所屬單位的檢查指導,嚴格把關。

(二)切實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突出強調對戶籍和學籍的審核。防止弄虛作假,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獲得報名資格。

(三)嚴格對享有加分政策資格和專項計劃資格對象的審查審核,嚴防遺漏或者弄虛作假。

(四)認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學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公開考生資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或單位)、享受加分政策類別、資格條件等。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信息(網址:http://gs.gxeea.cn/)保留至當年年底。市、縣級招生辦公室(考試院)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當年8月底。

(五)認真核對考生相關信息。在確認前考生所有報名信息時必須反復核對,特別是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証號碼等信息必須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証或戶口簿一致,並在確認后打印《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給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六)各地要加強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宣傳,確保這三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七)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要做好報名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宣傳,確保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實到位,要把報名工作的有關信息傳達到轄區內的報考單位及轄區內的所有中等職業學校。針對報名期間中職畢業生可能在外地實習的情況,各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要制定便於考生報考的辦法,報名體檢等工作盡可能安排在同一時間段內完成。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期間,廣西招生考試院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報名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將責成當地有關部門予以糾正。

(八)對在報名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如通過偽造証件、証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十、其他

(一)2017年我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規定,廣西招生考試院將另文通知。

(二)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負責制定轄區內報名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三)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考場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設區市為統計單位,報考人數不足10人的,不單獨設立考場,考生統一集中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四)自治區統考項目時間安排。

1.全區藝術統考:2016年12月10日至16日。

2.全區體育高考:2016年12月12日至20日。

3.英語聽力口語考試:2017年3月11日至13日。

4.小語種口試: 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5.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2017年4月22日。

(五)本通知所有規定的解釋權屬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責編:陳琳(實習生)、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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