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
(據8月30日《新京報》)
對此,有人認為:高考錄取是“唯分數論英雄”,而通過行政命令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會不會造成另一種不公平?應該注意到一個基本事實——農村地區尤其是貧困地區的基礎教育投入不足,辦學條件較差,那裡的中小學生享受了較少、較差的教育資源,本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從公平的角度看,當貧困地區的學生考大學時,應該受到一定程度的照顧,而不該再次受到歧視﹔重點高校理應向貧困地區多投入一些招生名額。
有人還認為:現在高考錄取越來越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農村學生的綜合素質較差,憑什麼要照顧?此言差矣。目前的學生素質評價其實是以城市學生為本位,唱歌、跳舞、繪畫、彈琴、三模三電等被認為是特長,擁有這些特長的學生被認為素質較高。可是,農村學生也有自己的特長,比如吃苦耐勞,意志堅定,生活自理能力強,他們會種地、會養豬、會放牛,這些特長難道就不是素質嗎?
所以,提高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其實是一種政策性糾偏,是對農村學生、貧困地區學生的一種合理補償。相比高考錄取 “唯分數論英雄”和“城本位思想”,這一政策體現了更高層次的公平。(晏揚)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