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過后一年多來,黨和政府整頓吏治“踏石有印”,先后出台“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約法三章”等一系列強制性措施,為公務員行為套上“緊箍”﹔廉政反腐敗行動“抓鐵留痕”,“老虎”“蒼蠅”一起打,一批大小領導干部落馬﹔同時,大力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數百項行政審批事項,對腐敗和尋租機會“釜底抽薪”。在上述規定、禁令和反腐高壓態勢下,公務員工作生活發生變化,工作要求提高,約束和監督更嚴,隱性利益減少,部分人開始產生“為官不易”“公務員不好當”的感嘆,甚至有人動意要退出公職人員隊伍。
從“官好做”到“官難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換點,說明正黨風、清官風、改作風的舉措取得了積極效果,官員的特權受到了越來越多限制,尋租腐敗空間受到了擠壓。公務員作為權力群體,應該秉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宗旨和理念,但是在實際行使公共權力過程中存在著違背和不符之處。在不健康的組織氛圍中,一些人說著好聽的話,享受著特權,滿足著私欲,同時少受監督和約束,所謂“中國官員好當”的錯覺也就產生了。
新一屆中央領導走馬上任后,明確提出要和不良官場文化和不正官風“說再見”,著力整治一些人習以為常的慵懶、特權、貪腐之風。一系列規范迎來送往、公務活動、公款開支、樓堂館所等的禁令和廉政反腐行動,一直保持了高壓態勢。這顯然對一些人長期形成的不健康當官思維和公職習慣形成了沖擊,並在一些公務員中產生了“為官不易”的錯覺。
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小領導應當知道,今日之“公務員”和舊時代之“做官”其實有本質之別。嚴格說來“做官”是封建專制時代的產物,因為不是公共權力,所以才將“做官當老爺”視為當然,由此官場濁氣逼人,為官腐敗盛行就成必然。但在追求民主法治新時代,權力姓公不姓私,公權力的行使者叫做公務員。他們接受公共委托,花銷公共稅收,服務公共事務,滿足公共需求。作為一個帶有奉獻性的工作,除了職業體面,受人尊重,工作穩定,預期安全外,並非發財致富之理想去處。
但是上述“為官真諦”並非為所有人理解,公務員考試熱持續高溫不降就是証明。不僅歷年報考人數都突破百萬,就是在不少公務員開始發出“公務員不好當”感慨之后,“公考熱”仍然居高不下,相比較其他行業就業的清冷淡薄,社會對黨政機關就業表現出如此失常的情有獨鐘,不能不引人關注和深思。其中除了職業比較穩定和預期有保障外,舊官場風氣中的“灰色收益”不能不說是很有分量的額外誘因。
新一屆中央領導出台針鋒相對的制度措施,就是要對公務員職業“去魔脫魅”。如果有誰因為不堪規矩嚴格而主動放棄這個服務崗位,那絕對是一個天大好事,這隻能說明中央端正黨風和廉潔政風的措施得當有效,隻能讓我們領導干部和公務員隊伍更加干淨,隻能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更有好處,隻能對執政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建設更加有利。留在這個隊伍中的公務員,無論職位高低,都要形成職業自覺,即公務員職業令人青睞隻能緣於它應有的行為世范和社會奉獻和公共信任,而絕非來自於它不應該的權力便利和特權享受。隨著今后公職人員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公務員需要克服各種誘惑和壓力,習慣在常規約束和監督下工作和生活,讓這個職業真正回歸廉潔奉公的公仆本位。
(馬慶鈺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