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丘育華建議小學應允許下一年2月28日前滿6周歲兒童入學
廣州市兩會在即,人大代表們准備的建議已“箭在弦上”,即將在兩會上引發觀點碰撞。代表們都關注什麼?記者提前探營,發現代表建議大部分集中在民生熱點上。有代表建議合理放寬廣州市小學入學年齡規定,有代表重提舊城區住宅加裝電梯這一話題,還有的代表建議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等固體廢棄物也應資源化利用。
建議人
市人大代表丘育華
建議內容
小學入學年齡
限制放寬半年
建議要點
我國義務教育法沒有禁止未滿6周歲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建議把小學入學年齡規定從當年8月31日前滿6周歲,調整到下一年的2月28日前滿6周歲。這樣一來,將使原來因出生時間在8月31日之后而導致入學時點相隔近一年時間縮短為半年。
當前廣州市對小學入學年齡要求的規定為:當年8月31日前滿6周歲。廣州市人大代表丘育華認為這一規定有點卡得太嚴,“我建議合理調整小學入學年齡規定,這是一個體現政府創新社會管理意識、更好保障社會公平的問題。”
丘育華以他了解的事例來說明:有一位家長,他的孩子出生在8月31日之后,就差幾天不夠6周歲,隻好讓孩子重讀一年幼兒園。由此,這位家長深感困擾:一是孩子得知自己以前的同學都上小學了,自己卻上不了,因此形成了自卑感﹔二是重新學習學過的內容,孩子產生厭學情緒﹔三是到來年入學時,孩子快7歲了,比同學們都大,將來升學、找工作都處於劣勢,不知如何是好。
丘育華在建議中提及,每年8月底,有不少產婦都要求住院剖宮產。這也可折射出“8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才能在當年入讀小學”的規定,給人們造成的無奈。
丘育華認為,合理調整廣州市小學入學年齡規定,是有充分理據的,是與時俱進。
首先,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周歲。”這個法律規定的是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基准年齡,旨在明確政府和公民履行義務教育法律責任的最大年齡底線。
從法律條文的邏輯結構來看,該法“法律責任”一章也並沒有關於接受不滿6周歲兒童入學必須追究法律責任的條款,也就是沒有禁止未滿6周歲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換一個說法,提前讓孩子接受義務教育,即便談不上鼓勵,至少也是法律所允許的。
其次,當今孩子有很優越的成長環境,智力和自我照顧等整體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完全能夠達到入學讀書的要求。
為此,丘育華建議把小學入學年齡規定從當年8月31日前滿6周歲,合理調整到下一年的2月28日前滿6周歲。這樣將使原來因出生時間在8月31日之后而導致入學時點相隔近一年時間縮短為半年,避免了家長們的“瞎折騰”。(記者盧文潔)
提案人
崔仁泉等31名市政協委員
提案內容
征集民生實事
人大代表票決
提案要點
每年發動媒體征集遴選民生實事候選項目,通過人民政協、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統計局城調隊等機構收集社情民意,設立專門的公眾咨詢監督委員會長年關注,實行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最后評選出“十件民生實事”。
哪些事能算“民生實事”,能否百姓說了算。廣州市從2010年開始,每年提出辦好“十件民生實事”,資金在100億元左右。今年市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崔仁泉等31名政協委員將提交聯名提案,建議每年發動媒體征集遴選民生實事候選項目,通過人民政協、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統計局城調隊等機構收集社情民意,設立專門的公眾咨詢監督委員會長年關注,實行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最后評選出“十件民生實事”。
建議人大決定“民生實事”
廣州市政府從2010年開始,每年都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辦好的“十件民生實事”,涵蓋扶貧、社會保障、就業、物價、醫療衛生、教育、養老、交通、保障性住房、社區服務、文化體育等等民生問題。用於民生實事的財政資金,每年都在100億元左右。每年“十件民生實事”,首先是由市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單位工作提出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經初步篩選后,由市長辦公會議對建議項目研究討論,形成征求意見稿﹔通過座談會、政府門戶網站等途徑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確定后實施。這項工作逐漸成為解決突出民生問題的一個品牌。
提案也認為,對“民生實事”的選取,老百姓參與不足。提案建議,在傳播媒體廣泛征集遴選民生實事候選項目。通過傳統媒體、各大網站和其他新媒體,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新一年的民生實事,不預設候選項目,先征集范圍較廣種類較多的項目,再通過公眾投票方式遴選出呼聲較高的若干項目。
其次要發動市兩級政協組織、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局以及相關社會組織,通過各自的途徑征求各界別各階層群眾關於民生實事的意見建議。委托市城調隊、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開展相關問卷調查。
市政協委員還建議,設立民生實事公眾意見征詢委員會,提早了解民意,預留充裕時間收集群眾意見、集思廣益,分析對比后提交獨立報告,供決策參考。對民生實事實行人大代表票決制。 (記者王鶴)
提案人
市政協醫療衛生界委員
提案內容
建紀念碑文化館
促遺體器官捐獻
提案要點
建議簡化遺體器官捐贈手續,從管理、監督、人員、經費等方面促進遺體捐獻工作順利、規范地開展。建議取消“遺體捐獻人應取得所有直系親屬的簽名同意”的條款,實現遺體捐獻“由本人說了算”。提案還建議選址新建遺體捐獻者紀念碑和遺體器官捐獻文化館。
昨日,記者獲悉,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醫療衛生界將提交集體提案關注完善遺體捐獻制度,提案建議選址新建遺體捐獻者紀念碑,修建遺體器官捐獻文化館,引導社會正能量。
提案指出,目前遺體捐獻制度不完善,手續煩瑣,實際操作困難重重。使遺體捐獻這種高尚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捐獻者及其家庭的精神和經濟負擔,嚴重影響和挫傷了捐獻者及其親屬的積極性。
提案建議簡化遺體器官捐贈手續,從管理、監督、人員、經費等方面促進遺體捐獻工作順利、規范地開展。建議取消“遺體捐獻人應取得所有直系親屬的簽名同意”的條款,實現遺體捐獻“由本人說了算”。
同時,提案還建議選址新建遺體捐獻者紀念碑。紀念碑應選擇交通便利、方便捐獻者親屬以及市民隨時前往參觀瞻仰的地點。修建遺體器官捐獻文化館,介紹國外以及港澳台地區遺體器官捐獻的文化和理念,從而彰顯博愛奉獻精神。 (記者王鶴)
建議人
市人大代表丘育華
建議內容
在越秀區試點
舊樓加裝電梯
建議要點
借助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設置加以推進,先在越秀區六榕街試點。在試點過程中,探索由中標物業管理企業和電梯生產企業負責加裝電梯的咨詢、設計、修改、報批、生產、安裝、保養、維修等全流程一條龍專業服務的工作模式。市政府適時對試點經驗總結,並向老城區推廣。
市人大代表丘育華了解到,約從2004年開始,廣州市已開展老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但據可以查到的資料,2011年廣州5萬棟舊樓僅僅加裝了800台電梯。
但隨著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丘育華認為舊城區安裝電梯的難題已有解決舉措:
技術:現在已有組合式井架組裝電梯技術。
住戶協調:目前國內比較流行的按照住戶樓層基數加減電梯安裝和保養維護費用的計算方式,基本可以保障不同樓層住戶出資比例的公平性。
申裝程序:自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對諸如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申請要求、操作流程、報批路徑、爭議解決介入等相關問題作出了對應規定,從而明晰了辦事過程的指引性。
在推進舊住宅加裝電梯的方式和辦法上,丘育華在建議中提出,可以借助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設置加以推進,先在越秀區六榕街試點。在試點過程中,探索由中標物業管理企業和電梯生產企業負責加裝電梯的咨詢、設計、修改、報批、生產、安裝、保養、維修等全流程一條龍專業服務的工作模式。
由市政府法制辦結合試點過程總結出來的具有示范性意義的問題,在適當的時間節點,對《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加以修改、完善。
市政府適時對試點經驗總結,形成可以復制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模式,再在越秀、荔灣、海珠等城區推廣。 (記者盧文潔)
建議人
市人大代表羅家海
建議內容
提高固體廢棄物
資源化利用水平
建議要點
廣州每年產生約5000萬噸的城市固體廢棄物,其中建筑垃圾約4000萬噸,河道淤泥230萬噸,城區污水廠污泥約60萬噸。建議市政府加強統籌協調,給予政策上的引導和扶持,鼓勵對建筑垃圾、淤泥、污泥、工業固體廢物等進行資源化利用。
市人大代表羅家海准備向兩會提出《進一步提高城市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的建議。
羅家海了解到,至今垃圾資源化回收率已經達到30%,清運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率達到40%。但他也提出,城市固體廢棄物不應游離於外。廣州每年產生約5000萬噸的城市固體廢棄物,其中建筑垃圾約4000萬噸,河道淤泥230萬噸,城區污水廠污泥約60萬噸。然而,由於缺乏相關政策,絕大多數城市固體廢棄物不能再利用。建議市政府加強統籌協調,給予政策上的引導和扶持,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對於污水廠污泥和河道淤泥,建議在建材行業、土地利用以及焚燒發電等方面資源化利用。
對於工業固體廢物,建議進一步加大回收處理設施的投入建設,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持一批環保企業,拓寬工業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途徑,有效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無害化水平。 (記者盧文潔)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