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黑龍江晨報》報道,日前,一名正值花季的13歲女中學生,被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四站鎮的一名校車司機強奸,強奸后這名司機並未罷休,竟然叫來朋友將這名花季少女輪奸。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對此事立案調查。
被強暴的13歲女中學生飛飛(化名)在肇東市四站鎮某中學讀書,是一名留守兒童,父母進城打工,飛飛平時住在奶奶和姥姥家。
據家人介紹,11月30日晚飛飛一夜未歸,家人找遍親友家、鎮上網吧都沒找到。直到12月1日晚10點多,才在同學家裡找到飛飛。飛飛哭著說,自己前晚被校車司機劉某叫出去在旅店住的,當晚被劉某和他的朋友強暴了。警方當晚將劉某抓獲,但劉某朋友逃逸。
“事后飛飛告訴我,當天下午校車司機劉某給她打電話,叫飛飛撒謊出去,出去后將飛飛帶到鎮上一家旅店,在旅店內劉某將女兒強奸。完事后,校車司機劉某又給他朋友王某打電話,說來消遣消遣。隨后,王某和劉某領著飛飛出去喝酒吃飯,將飛飛喝多,但飛飛意識清楚,想逃跑。兩人威脅說,如果跑了殺你全家。飛飛又被強逼著返回旅店被兩人輪奸。”飛飛母親何女士氣憤地說:“報警后,飛飛向警方介紹,她上五年級時,放學后劉某就不讓女兒回家,在校車上多次與其發生過性關系,事后就嚇唬孩子,不讓跟家裡說,如果說了就殺你全家。飛飛已記不清到底與劉某發生過多少次關系了。據孩子回憶,三周左右就發生過一次。”
記者從當地交警部門了解到,飛飛乘坐的校車車牌為“黑M93557”,車主是徐風剛。駕駛這輛校車的嫌疑人劉某,並未在交警部門備案。但是,劉某的名字卻出現在飛飛所在中學2012~2013年上學期校車統計表中。
根據我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第三十八條規定: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當地有部門對校車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