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主动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

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李依环)近日,教育部印发《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培训机构应按照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直接入驻或系统接入全国平台,真实准确全面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应主动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通过全国平台介绍、展示、售卖相关课程和服务,取得经全国平台认证的合规码牌,按要求查阅、使用相关数据,并享受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应权益。
《办法》提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下称全国平台)是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一网(官方网站)三端(家长端APP、机构端APP和管理端APP)为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办法》明确,家长学生可通过全国平台查询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应树立安全意识,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支付、退费、评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培训机构售课退费、监管资金变动等情况应全部记入全国平台台账,确保可溯源追查。
《办法》明确,教育部负责全国平台建设优化和运行维护,指导各地按要求将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全流程监管,引导家长学生通过官方途径选择合规机构,完善相关政策及配套文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此外,省、市、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全国平台推广应用,将本区域内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全流程监管。银行等资金监管机构、相关应用方等按统一技术标准适配全国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办法》规定,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平台会同资金监管机构落实国家资金监管要求,建立培训机构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智能化监管新场景,提升监管效能。各有关主体及关联方,应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安全制度,严格落实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依法依规使用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安全。
《办法》提出,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公益支持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所需资源、技术和服务,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服务效能,久久为功支撑“双减”政策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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