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校外培训全面实施预付费资金监管
培训机构应将所有缴费学员预付费缴存至监管账户 不得侵占挪用
让无数家长焦虑担忧的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问题正在得到有效解决。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相关机构获悉,海淀区教委已联合海淀区金融办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各有关银行和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海淀区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监管,培训机构预付费必须100%接受监管。据了解,已有工行、光大、北京银行等近20家银行积极响应参与资金监管工作。
预付学费将按“一课程一码”模式自动缴存
《通知》明确,预付费是指学员因履行培训服务合同而提前一次性支付给培训机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超过60课时)的学费。
根据《通知》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监管银行,签订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监管服务协议,开设预付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委托监管银行做好预付费资金监管服务工作。
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后,按“一课程一码”模式,学员预付学费将自动缴存到培训机构所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按“一课次一消”原则,监管银行根据学员与培训机构确认已上过的课时,将相应课次学费划入培训机构的基本账户或监管服务协议中约定的银行结算账户。未上课时的费用仍存放在监管账户。学员提出退费的,经与培训机构确认后,监管银行根据监管服务协议,即时将剩余预付费(不含孳息)按原路径全部退回到学员缴费账户。
《通知》要求,培训机构应将所有缴费学员的预付费缴存至监管账户。培训机构、监管银行不得使用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取学员预付费,不得侵占、挪用预付资金。
不得强制为学员和机构提供担保融资服务
《通知》要求,监管银行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和信息强制为机构和学员提供担保、融资等相关服务,不得因提供监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的任何费用。监管银行应严格按照银保监部门相关监管规定开展资金监管服务,并对提供监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安全管理义务。同事鼓励提供监管服务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为培训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据了解,此前海淀区已有60家校外培训机构签署过退费承诺。对于签署过无条件按比例退费承诺的培训机构,《通知》提出,也可采用在监管银行开设风险储备金账户的形式,于当期课程开课前,缴存到储备金账户不小于前一收费周期所有学费金额的资金,并冻结三个月以上。同时另行开立退费备付金账户,在当期课程开课前,按不低于前一收费周期所有退费金额120%的额度,缴存到备付金账户,当账户内余额低于额度的20%时,监管银行应提醒培训机构3日内补足;未能如期补足的,监管银行可以从风险储备金账户内划账补足,并提醒培训机构补足风险储备金;3日内未能补足的,监管银行应向区教委和区金融办报告。(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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