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刚:基础教育要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7月29日,国务院时隔18年再次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8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此次会议精神、内容进行了相关解读和介绍。
自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印发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三个基础教育相关的重要文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这三个重要文件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精神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随着这三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阶段”。
吕玉刚指出,根据这次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以及这三个重要文件的精神,我们要把握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坚持社会主义的属性,处理好城乡之间、不同地区、学校、群体之间的教育需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要准确把握基础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已达到了81.3%,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已达到94.2%,高中阶段普及水平已达到88.8%,今后要在巩固提高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基础教育的育人质量,在学前教育领域推进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在普通高中领域要推进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从而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共同责任,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等。
下一步,吕玉刚表示,将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宣传培训,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基础教育的三个重要文件的精神,特别是在教育系统,要推动地方进行专门的组织学习;二要抓“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构建,特别要补齐劳动教育的短板;三要完成既定的目标,即2020年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要达到85%,其中普惠水平要达到80%,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要达到95%,高中阶段普及水平要达到90%,“这是硬任务,我们要完成‘交账’”。
此外,吕玉刚强调,要抓教育质量标准,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目前在中小学领域,部分地方还存在“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我们要抓紧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学业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争取今年能够出台”。同时,要抓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基础教育形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生减负、教师评审、招生等问题,要强化相关制度的落地实施。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的各类检查、评比、竞赛、表彰等,尽最大的可能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让校长安心办学,让教师静心潜心育人,从而提高教育质量。(孙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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