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级管理要兼顾效果与正义
这样的管理举措在幼儿园中非常普遍:早晨班级里第一个入园的小朋友可以获得一张小贴画,吃饭吃得最干净的小朋友可以得到一张小贴画,午睡第一个睡着的小朋友可以得到一张小贴画……
当幼儿获得5张小贴画时,就能够登上班级光荣榜,并得到一块橡皮或铅笔作为奖励。很多幼儿园都有这样的光荣榜。然而,这就使得一部分小朋友因为登上光荣榜而高兴,而另一部分则为没有登上光荣榜而烦恼。
诚然,在幼儿园班级管理中,教师利用光荣榜约束幼儿的行为是非常有效的。但是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幼儿园班级管理举措不仅要有效,还应符合正义的要求,而光荣榜本身的很多规定并不符合正义的要求。这是因为,幼儿园光荣榜在赋予一部分幼儿光荣的同时,可能也伤害了另一部分幼儿的心灵。而从幼儿健康、持续发展的角度看,类似的管理措施对于登上光荣榜的幼儿所产生的效果也是有限的,甚至是有害的。
教育不是竞赛,不需要过度宣扬竞争,更不能把竞争作为管理儿童的手段。而教育管理中的“第一”意识和“最好”意识不仅明确宣扬竞争,甚至还鼓励竞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破坏了教育面向全体幼儿、促进每个幼儿实现全面发展的民主氛围,而且强化了教师的权威意识和裁判员形象,不利于幼儿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培养,因为第一个入园的幼儿、吃饭吃得最干净的幼儿、第一个入睡的幼儿永远只有一位。这样的规则塑造了幼儿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自己必须超越别人、战胜别人才能获得荣誉。它使得幼儿将最初的荣誉意识建立在超越别人的前提下,而不是服从规则、形成秩序的普遍法则之下。
而且,一旦形成竞争意识,很容易将幼儿的注意力引向一个狭窄的关注空间。幼儿很容易被教师牵着走,幼儿更加广泛的兴趣、幼儿独特的发展需要也会被竞争意识所掩盖。幼儿的注意力和情绪聚焦在能否获得小贴画、能否登上光荣榜等问题上,而远离了那种因发现和探索而体验到的惊喜和兴奋。
可见,效果优先、正义缺位的班级管理规则对幼儿的发展是有害的。幼儿园班级管理要走出以“竞争”为核心的单纯追求效果的认识误区,更多地从正义的角度审视幼儿园班级管理规则。
第一,制定班级管理规则要坚守教师的职责。幼儿园是幼儿进行公共生活的第一个场所。公共生活的主要特征是合作、信任和互助。因此,幼儿从家庭走向幼儿园这个公共生活场所后,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学会共同生活,如何与他人沟通、合作,如何建立信任和互助的关系,而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幼儿面对这种挑战,形成和发展共同生活的品质与能力。如果教师在制定班级管理规定时忽视了这一价值,就很容易为了便于管理而看重竞争行为的效果。实际上,与合作、信任和互助等具有公共生活特征的品质相比,幼儿更倾向于通过竞争来展示自己的实力,而教师的职责是引导幼儿更多地认识差异、尊重差异,从单纯的比较和竞争意识中解放自我。
第二,制定班级管理规则要坚守教育的育人价值。作为教育机构,幼儿园的环境布置、教师的教育行为、园长与教师的管理行为都具有广泛的教育意义。也就是说,除了具体的教育活动之外,还应该看到幼儿园的管理、不同人员所发挥的角色乃至园所环境布置承载的教育功能。园长和幼儿园的每一名教师都应该形成这样一种意识:幼儿园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具有教育意义的。
第三,制定班级管理规则要“因小见大”,要服务于教育目的。幼儿园教师在制定班级管理规则时,一定要从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机构的属性入手,充分考虑管理手段是否符合职业伦理规范,是否能够充分发挥管理育人的功能等问题,保证幼儿园班级管理符合正义的要求。班级管理本身要发挥管理育人的功能,就要求幼儿园教师在选择和制定班级管理规范时,一定要做到“因小见大”,明确管理是手段,不是目的。班级管理是通过制定规则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引导幼儿学会自我管理,而非管束幼儿。班级管理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幼儿,应面向全体幼儿建立能够引导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规则和秩序。
幼儿园教师在制定班级管理规则时,一定要兼顾效果与正义。因为,很多时候,从正义的视角审视班级管理规则时,就是在坚守教育价值,就是坚守教师职业的初心。(杨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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