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离奇婚约财产纠纷:父亲为收聘金 13岁女许配他人

2014年03月27日06:37    来源:东南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离奇婚约财产纠纷:父亲为收聘金 13岁女许配他人

  在莆田,男女到了适婚年龄时,父母会请长辈出面议婚,或请媒人设法撮合。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了一起离奇的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人许某为收聘金,竟将年仅13岁的女儿经媒人许配给他人。男方支付约定的聘金后,才发现“未婚妻”是幼女,要求解除婚约。但许某拒不退还聘金,男方将其告上法庭。

  男方迎亲时才知未婚妻13岁

  经办法官介绍,男方小徐是荔城区北高镇人,20岁,家里托了好几个媒人在帮着找媳妇。

  去年8月11日,小徐与小许经媒人介绍后认识,8月23日,两家便订了婚。徐家人支付给小许父亲聘金3万元。在订婚之前,小徐与小许只见过数面,小徐及其家人也没有发现小许才13岁。

  同月26日,徐家人到秀屿区东峤镇迎亲时,无意间听到许家亲戚的祝福,得知小许属蛇,与属狗的小徐很般配,徐家人这才发现即将迎进门的小许还只是一个13岁小女孩。

  男方起诉要求退还聘金

  徐家人证实小许的年龄后,当即要求解除婚约,并要小许父亲许某退还聘金。许某以已签好婚约为由拒绝,还表示,要是徐家退婚,将影响女儿今后嫁人,此前的3万元将作为毁约的赔偿。徐家人决定向法院起诉许家父女,要求许某返还3万元聘金。

  法院审理认为,因许某女儿为幼女,致双方无法实现婚姻目的,徐家要求返还3万元聘金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判被告许某应归还原告聘金3万元。(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小明)

(来源:东南网)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